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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3日的报道
8月5日下午,大冶市东岳街办新美新村村民张帅,发微博称拆迁工作人员为“鬼子进村啦”,被当地警方带走,警方称该行为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0月,张帅家人从北京请来律师,对大冶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回大冶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希望为张帅讨回公道。
昨日上午10点,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该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称,因发微博被行政拘留,当事人起诉公安局的案例,还是首例。
男子发微博泄愤被拘留
今年夏天,陆续有政府工作人员来到大冶市东岳街办新美新村张清美湾,做40户拆迁村民的思想工作。6月底,大冶市文体局一位副局长等3人来到张帅家,拿着拆迁材料,与其协商拆迁事宜。
一村民称,当天协商现场发生了争执。张帅拿出平板电脑,拍了图片,并发送到自己的微博上,图片还标了几个大字——“鬼子进村啦”。大冶市文体局发现这则微博后报警,大冶市公安局介入调查。
8月5日,大冶市公安局向张帅家人下达了《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告知张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将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暂扣了张帅的平板电脑。
家人状告公安局讨说法
“我们希望为儿子讨个公道。”昨日上午,身在深圳的张先生在电话中称,儿子发微博被行政拘留后,他联系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冬庆,状告大冶市公安局。
昨日上午,庭审还未开始,张帅的辩护律师顾冬庆称,这次辩护无论成功与否,在大冶市来说,都具有很大的意义。因为村民懂得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上午10点,大冶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张帅作为原告,对大冶市公安局提出行政起诉,请求撤销大冶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辩论的焦点主要有两点:第一,拆迁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第二,原告张帅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拆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
庭审上,顾冬庆出示了一份《大冶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回复》,上面显示,大冶市委市政府在东岳街办新美新村组织进行房屋拆迁,尚未实施征地行为。
顾冬庆称,该村共有1000余户居民,集体土地的征地手续,需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才有效。大冶市文体局等领导在未出示相关审批文件的前提下,去村里做拆迁工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违法拆迁。
大冶市公安局的委托代理人辩称,东岳街办新美新村地块在《大冶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而且政府已经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集中还建安置政策。市文体局领导,是市政府指派的工作人员,去村里做拆迁工作,并不是拆迁。“做拆迁工作是无可非议的,至于工作做不做得通,房子拆不拆,是另一回事。因此,市文体局领导的行为属正常工作行为,不违法。”
张帅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对于张帅发微博骂拆迁人员为“鬼子进村啦”一事,顾冬庆称,文体局领导去张帅家做拆迁工作,未出示土地征收的相关文件,不符合拆迁规范。张帅发微博,只是针对违法拆迁这种行为的不满和批评,不针对特定的几个人。微博上虽然显示了文体局领导等人的头像信息,但并未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不构成违法。
对此,大冶市公安局的委托代理人辩称,原告张帅的微博发出后,被转发200多次,评论30余条,严重侵犯了工作人员的人格,造成了很大影响。对张帅作出处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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