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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化名)今年27岁,结婚时因不够法定婚龄,利用假证办理了结婚证。如今,想离婚的小强却遇到了麻烦。
2001年,年仅15岁的小强与16岁的女友小敏(化名)相识。次年确立恋爱关系。2006年3月,小敏怀孕了,并于当年产下一女。由于小强未达到法定婚龄,他便办理了假身份证和假户口簿,将出生时间改为1984年,顺利与小敏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不久,两人的婚姻出现状况,于2007年下半年两人分居,持续至今。由于不满婚姻现状,小强决定起诉小敏离婚。可是,黄石市澄月法律服务所主任陈敬义看了小强的身份信息发现,其真实身份证上的年龄与结婚照上的年龄不符,如果到法院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予受理。
昨日,黄石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值班法官告诉记者,小强的这种情况不能起诉离婚,因为其证件信息不对称,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立案,只能找民政部门解决。
黄石市西塞山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小佳说,用假身份证和假户口簿办理的结婚证没有法律效力,小强与小敏属同居生子;若想协议离婚,须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证,若二人存在财产等方面的纠纷,只能交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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