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向博 市民朋友们: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更是一项依法开展的重大普查活动。在这之前两个月时间里,国务院和省、黄冈市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统一安排,充分表明了各级政府对做好此次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决心。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全力推进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随着普查标准时间点的日益临近和各项准备工作的逐步完善,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将于2014年元月1日进入正式普查登记阶段。届时,全市所有普查员将佩戴证件,深入全市5217家法人单位、810家产业活动单位以及4万户个体经营户,进行入户登记、信息核实、空间定位、“三证”拍照等普查登记活动。为严格确保普查正式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各镇处、相关各部门以及广大普查对象提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从大局着眼,于情于理于法支持普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性经济普查五年一次,也就是逢3和逢8的年份都要全国范围内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今年,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公布后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从国家层面来看,国际国内经济局势瞬息万变,开展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就全市发展而言,开展经济普查可以深入了解我市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及各主要生产要素构成,可以全面掌握我市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市委、市政府更好地把握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提高经济质效和制定各类激励政策、缓解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所以说,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情理,无论是从全市大局还是从自身发展而言,大家都务必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 二、从细节入手,同心同德同力开展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仅即将全面铺开的现场登记工作,国家就编制了64个表种,设立了成千上万个指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做好此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相关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在这里,我向大家提三点要求:一是各镇处要按照部署、落实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挂帅出征,抽调充足的人力、提供必要的保障,不折不扣、不遗余力地推动普查工作,力争做到“普查对象一个不漏,登记填表一张不错,质量验收一次通过”;二是所有普查对象要根据要求、主动配合,准确提供普查资料、积极协助核实信息、大力支持数据采集,不躲不藏、不推不诿;三是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积极营造普查氛围、充分调动普查热情、密切关注普查进展、全程跟踪检查督办。 三、在履责上用心,高质高标高效完成普查工作 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是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的神圣职责;配合经济普查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员以及普查对象要站在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全面落实普查责任的高度,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普查工作。我重点强调三点普查纪律:一是要确保数据真实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干扰和妨碍经济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法查处;二是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严格把握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最终结果全面准确、客观真实;三是要严控数据适用面。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保守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经济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于普查,任何单位不得以普查资料为依据,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 同志们,普查工作的“元旦大战”是决定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成败的关键战役,是新年里全面铺开的第一项全市性、系统性工作。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务必周全、力争圆满。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和衷共济,赢得“开门红”、取得“头等功”。 最后,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所有参与、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经济普查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祝大家新年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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