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阳新工商局发布消息,该局近日在开展的优化市场秩序“百日亮剑”行动中,现场收缴了一批过期“优乐美”奶茶,案值8000余元。
稽查队员发现,在林峰路原县物资局仓库内,一名批发商正在重新包装过期的“优乐美”奶茶。在这名批发商的店内,堆放着大批“优乐美”奶茶礼盒的外包装,一旁还有很多单盒装“优乐美”奶茶,生产时间已过期。 据查,该产品生产日期是2011年12月27日,保质期是1年。稽查队员现场收缴了过期“优乐美”奶茶共计260提,案值8000余元。
据了解,阳新县工商局将对这批过期奶茶进行集中销毁,并按照制裁制假的相关法规,对这名批发商进行处罚。
随着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该县工商局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底,开展百日“亮剑”行动。行动以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和谐稳定为目标,针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工商部门将强化市场检查力度,对食品、服装、家电、医药、建材、房屋开发销售、烟花爆竹、电信通信等加强质量监测。对制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及侵权商品、消费欺诈、虚假广告、无照经营、传销等违法行为案件亮剑,加大打击查办力度。(吴高斌 左聪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