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路(化名)按揭购房后逾期未还款,银行扣划了开发商的担保金。开发商将女子告上法院,向其追偿。近日,双方达成和解,李路承诺定期归还欠款。 2011年年初,一开发商在枣阳城区开发了一个小区,当地女子李路在该小区内购买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屋,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取得了银行的按揭贷款。 开发商作为责任保证人,为李路在这次按揭中做了担保,并在该银行设有保证金账户。李路须每月20日还款。但自2012年5月以后,李路不再月供。3个月后,银行在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中,分4次连本带息扣划了开发商27万余元。 无奈之下,去年11月,该开发商将李路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请求法院查封李路的财产。 近日,开发商与李路达成和解协议,李路将定期归还这笔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