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政发[2007]6号文件精神,宜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拟将“温州浙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华园”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住房纳入遗留问题处理。该项目相关当事人当年在我局申报办理房产证时提交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以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现由于温州浙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已经注销,使开发企业主体缺失,导致当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住房现在不能继续办证。 与此项目有利害关系当事人及相关部门持异议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宜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说明情况,公告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办理。联系电话:0710-4220352。 宜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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