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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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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兰震 朱岳鹏)骑着摩托车在江边“巡逻”,发现有停放无人的车辆就迅速用石头、锤子砸碎汽车玻璃,盗取车内的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短短不到三个月,疯狂作案14起,获利17万余元。2月12日,全某因涉嫌盗窃罪,经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起诉,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全某系吉林省梅河口市人,现住武穴市田镇村,去年5月5日,全某骑摩托车来到武穴市杨树林江堤上,见被害人熊某的轿车停放此处,遂用捡来的石头砸破轿车副驾驶位置的窗玻璃,从车内盗走手机1部、现金700元及车主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品。此后,全某利用同样的手段在三个月内砸了14辆轿车,盗窃各类财物价值高达173790.11元,所有被砸轿车基本都是停在无人看管的沿江地带。
检察官提醒各位车主: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安装高性能的安全装置及报警器。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财物,其他物品如果不方便带在身上,下车时要遮盖一下,不要让人看出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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