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采光不足,开发商售房时应告知购房者,并给予一定优惠和补偿。记者昨悉,市规划局对旺前·名城国际花园小区的154套住宅和幼儿园日照不达标进行了网上公示,以提醒购房者。 湖北华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旺前·名城国际花园小区(位于名城路与环湖路交叉口以北)的建设工程许可,经规划部门核实,小区有154套住宅及幼儿园有效日照时间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这些住宅分布在3、4、5、8、12、13、14号楼,有D1、D2、C1户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层建筑在设计时应做小区日照分析,并保证设计房屋日照时间在大寒日当天不少于2小时,否则视为不达标。 商品房日照不达标,是否不准开工?负责项目审批的市规划局规划三科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并不影响,有些房屋因为整体规划需要,少量户型存在采光不足的问题,开发商在申请规划许可时,一般都会明确标注。 该工作人员说,公示目的就是告知购房者,对小区里部分房屋日照不达标的,开发商在卖房时应告知购房者,可按经济补偿原则进行,即适当降低价格或给予一定的优惠补偿。 城建人士表示,近年来,市区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但受建筑密度、朝向等因素影响,部分房屋存在采光不足,市民在购房前应仔细核实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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