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店游子 于 2014-6-21 12:03 编辑
近几年,安陆成为官员贪腐重灾区,一个个案例被曝光,一个个贪官背后的利益纠葛,都需要安陆来一场持续的廉政风暴,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
安陆贪官名录(根据历史新闻报道整理)
一、孝感原副市长吴方成受贿受审 收受贿赂200余次
时间:2012-02-09 20:43:00作者:周泽春 陈宁 李伯然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湖北2月9日电(记者周泽春 通讯员陈宁 李伯然)利用传统节日收受贿赂157次76万余元,收受价值20余万元的购物卡却自认为是“人情往来”,作为分管规划城建的领导为众多开发商谋取利益……2月7日,经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该省孝感市政府原副市长吴方成(副厅级)受贿一案在该省汉江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1999年1月至2010年9月,吴方成在担任安陆市市长、市委书记以及孝感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47人214次贿赂,受贿人民币801000元、购物卡 220000元以及9000美元,在干部调整、承揽工程、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方面给他人提供帮助。
庭审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吴方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痛心地说:“我经过党的多年培养成为一名厅级干部,但近年来,我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法律意识淡薄,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和考验,置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于不顾,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回顾我的历程,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对不起人民的信任、更对不起含辛茹苦将我养大的老母亲……我要认真悔过,我要让原来的吴方成死去,让新的吴方成在高墙内重生。”最后,他恳请法庭考虑其一贯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该案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将择期宣判。
据办理该案的公诉人介绍,吴方成受贿案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其受贿时间大都是节日期间,是一名典型的跌倒在“节日人情”上的官员。吴方成作为分管规划、城建的领导,“大权”在握的他自然也就会引来一些房地产商的“投其所好”。而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期间,人家送的‘过节礼’,他也照单全收。因此,一到传统节日吴方成的“收获季”也就到了。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吴方成在任期间的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是他的收贿的“高峰期”,共有157次共收受贿赂76万余元。
另一个特点就是购物卡成为受贿“新宠”。现在购物卡贿赂已成为隐形的行贿方式。吴方成收受购物卡也是个典型,他在节日期间也收受了大量的购物卡,其中最低2000元,最高10000元,共收受22万元。吴方成在被检察机关调查之前并不认为收受购物卡的行为构成犯罪,认为只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人情往来。这说明领导干部应该提高节日反腐意识,严守底线,划清节日人情与受贿犯罪的“高压线”,越过一步都不行,更要警惕购物卡这个滋生腐败的温床,以淡定而从容的心态过好每个节日,让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成为每名官员永不突破的底线。
二、安陆市建设局副局长赵宏桥严重违纪被双规
2014-03-20 09:42:29 来源: 汉网、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原标题:孝感市纪委监察局通报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规定实施以来,孝感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以重要时间段为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全市上下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孝感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落实“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建设集中组织了几轮明察暗访,发现了一批问题,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现将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元月,安陆市建设局购买13000元水果用于发放职工春节福利。安陆市纪委在调查核实该问题过程中发现该局分管机关财务的副局长赵宏桥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3年8月赵宏桥已被安陆市纪委采取“双规”措施,目前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 安陆市原副市长陈强受贿被判刑3年
孝感市通报四起副县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荆楚扫描 2011.1.28 星期五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特约记者陈实 通讯员何迪报道:昨日,孝感市纪委向媒体通报了四起副县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孝昌县原副县长吴五洲在担任大悟县委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等。经研究,报孝感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吴五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安陆市原副市长陈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老板贿赂等。经研究,报孝感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陈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去年9月28日,孝感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强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孝感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宁敦煌,先后两次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至今仍有部分公款没有返还。去年11月12日,孝感市检察院将宁敦煌有关违纪问题移送市纪委;目前,孝感市纪委对宁敦煌一案仍在调查处理中。
孝感市驻深圳招商办原主任罗宏猛,利用虚假的申报材料办理进口汽车有关许可证手续,并出售给他人,所得款项除部分用于公务支出外,大部分归个人占有,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2009年9月27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罗宏猛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去年11月8日,经研究并报孝感市委批准,给予罗宏猛开除党籍处分。
据介绍,去年,孝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705件(次),立案545件,结案527件,处分542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还对12人实施了“双规”。
四、安陆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潘国明被查办
利剑高悬 惩贪治腐 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按照“注重新领域、突出有影响,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着力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查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组织人事、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先后查办了孝昌县原副县长韩建东,市园林局原局长魏其华,安陆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潘国明,市城投公司原经理郑翔,孝昌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吴五洲,安陆市原副市长陈强等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配合查处了市畜牧局原副局长刘苏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各县市区纪委也查办了一批乡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全市共处分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146人。实施“两规”措施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推进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推行和深化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共助辩审理案件254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等一批制度。投资700余万元,新建占地近30亩的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加强了办案点规范化建设。
安陆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潘国明幡然悔悟:“过去的学习文件,听听讲座,都没有对照自己的思想实际,没有触动自己的灵魂深处。”
五、安陆市原副市长
安陆市原副市长陈强告诫世人:“人啊,要慎重对待每一次诱惑,要坚决果断地喊“不”,要在心中永远树立一道推不倒的长城,安分守纪不动摇,把持操守永不跨。”
安陆市原副市长陈强忏悔录
2011年05月03日
陈强,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大学文化程度,原任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因受贿罪于2010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我由一个曾被寄予厚望的党员领导干部沦为一个违纪违法之人,痛心疾首,悔之晚矣!
我的主要错误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取礼金。
我犯下这些错误,后果是严重的,代价是惨痛的。对于我个人而言,将脱离党组织,丧失公务员的任职资格,曾经矢志追求、负重拼搏的政治生命从此结束,身败名裂。对于家庭而言,我对不起年老的父母,他们养育我、教育我、支持我,含辛茹苦,呕心沥血,饱含深情,寄以厚望,而今我却以一记重锤,击碎老人的心田!我对不起女儿,她还未成年,正是求学时光,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给她温暖,一个好父亲给她指引前进的方向。我的妻子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辛勤操持着这个家,现在年过不惑,却因为我的问题,要以一个柔弱之身支撑家庭重担!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人民的厚望,以及同事们长期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我更愧对安陆人民。我的违纪违法行为,给安陆的声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社会风气而言,我没有树立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形象,没有用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严格要求自己,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亵渎了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理念,偏离了航道。
当初在乡镇工作,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能坚持遵守机关财务纪律。后来因为主管镇支铁工作,由追求单位利益逐渐转变成为追求个人利益,认为别人的感谢是对我个人工作能力的感谢。到市里工作后,面对纷繁复杂的情况,挡不住人情和利益,收受了钱物,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自己也曾经反思过,但总是侥幸地认为,这是风气使然,比我拿得多的有的是,我拿这点算什么。就是这种糊涂的观念让我失去了警惕,最终栽倒。
这些错误的产生,原因有多方面。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导致缺乏政治敏感性,价值观变化,行为准则偏移。二是忽视自我教育和管理。我一方面也知道“自警、自律、自重、自励”的鞭策,也经常说要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但另一方面认为自已是成年人,有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和一定的阅历,总是以指导者的身份出现,而疏于虚心听取箴言净语,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处于一种被监督、被管理的状态。三是放松严格要求。我平常不拘小节,认为是大方成熟的表现,但在经济活动中忽视小节,由小及大,最终铸成大错。
时光不再倒流,我再也回不到以前的日子。现在我接受组织的处理和法律的审判。如果可以,我将洗心革面,重新来过,用智慧和勤奋迎接新的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六、原湖北安陆市委常委刘苏因收受贿赂28万被判刑3年
2010年01月18日 15:17:26 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
原(湖北)安陆市委常委、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刘苏,利用职务之便在拆迁、招商等工作中,5次收受贿赂28万元,为他人谋利益。昨日,记者获悉,刘苏因犯受贿罪,在武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到2006年,刘苏在从事拆迁,招商邓工作过程中,在家中和办公室宾馆收受4名投资方经理贿赂现金28万元。刘苏将以上款项全部用于其家庭购买住房。案发后,刘苏退出上述全部赃款。
2008年10月,刘苏在接收省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上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并检举了他人的经济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2009年1月6日被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刘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
日前,法院根据刘苏的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一审宣判时,刘苏表示不上诉。(新华网湖北频道-长江商报 谭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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