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请他唱歌,他姗姗来迟;朋友责怪他几句,他竟持刀把朋友砍成轻伤。记者日前从通城检方获悉,这名出狱才两年多的莽汉,因犯故意伤害罪,再次领刑11个月。 2013年12月6日晚上8时许,通城男子燕某应朋友胡某之约,来到该县隽水镇某歌厅唱歌。胡某见燕某姗姗来迟就责怪了他几句,没想到引起燕某的不悦,两人为此发生了口角。很不服气的燕某随后来到附近某餐馆内拿了一把水果刀折返该歌厅,乘胡某不备砍其头部,致胡某头皮挫裂伤、左侧颞顶骨骨折并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左侧额顶叶脑挫裂伤。经鉴定,胡某损伤程度为轻伤(重型)。 案发后,燕某的亲属代其与胡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胡某的凉解。 法院审理查明,燕某于2010年12月28日因犯寻衅滋事罪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而此次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燕某亲属代其与被害人胡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得到了被害人胡某的凉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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