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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0 2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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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公司今日接到湖北红安县工商局“询问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我司产品手册中提到的荣誉是虚假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我司出具相关法定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7天内派人过去现场处理。在接到此询问通知书之后,由于多次被诈骗份子骚扰,而且我司在红安并没有销售过产品,而且我司根据上面提供的一个座机号码0713-5184426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中打了几次,都无人接听,同时,也未有任何人员和我司联系此事。所以我司便将其视为恶意欺诈,没有加以理会。今天早上我们又收到了一份红安县法院的什么听证书,叫我去湖北红安县去听证。我们想不会又是骗子吧!于是就打了114查询湖北省红安县法院的号码,打了电话过去核实确实是他们法院发出的,于是我们就咨询了法院为何要罚我们款,法院的工作人员就帮我们查了下说主要有两点。一点是说我们资料上使用了绝对话用语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我们停止违法行为,还有另一点是罚款28000元说未按时交纳罚款要加倍罚款28000元共要罚款56000元;但是我们问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产品有没有造成影响的,法院工作人员说没有的,说叫我们这个月的21号去听证。但是我们在浙江他们在湖北红安相隔1000多公里,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听证,同时也经不起折腾。
我在网上查过像安徽和湖南都有这种案例,他们的目的无非是要钱。我想问下他们这种跨省罚款又不肯移交是不是属于越权违法,特寻求帮助。希望能引起你们的重视。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资料可以联系我的QQ:2102342556.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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