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公务员陈飞刚花一大笔钱买了一套房,正当他为房子的装修款而发愁时,听说住房公积金可提前支取,于是他一次性提取了13.6万元。截至5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近24亿元。
有消息称,武汉市从下月开始,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者,可定期提取公积金,旨在满足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刘新春介绍, 我市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改革最早城市之一。职工符合下列11种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即:(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15%;(七)职工死亡的;(八)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疾造成生活困难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并未就业的;(十一)私营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然而,公积金提取也是一把“双刃剑”。刘新春说,公积金是一项互助性制度,提走了自己的公积金,也就不能再享受别人的帮助。虽然放宽了提取,但人们提取公积金应主要用于住房类消费。
业内人士提醒,对于年龄较大、收入增长前景不佳且无力也没有购房意愿的职工来说,提取公积金比较划算。对于刚刚就业的年轻人来说,虽然提取可以改善生活,但如果未来仍有购房打算,则会受到较大影响。(罗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