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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世茂龙湾商业用地开发住宅,公开欺骗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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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09:23:51
世茂集团以开发世茂嘉年华的名义,以不限购不限贷大肆宣传,并向消费者保证除土地性质为商用外,其他性质均为民用住房性质。但是,二期一组团交房后业主发现被开发商所欺骗,供电为“专变”,由物业统一收费,实际按会所进行报装,给业主留下重大隐患;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广大业主就上述问题均向开发商、市政府信访办、蔡甸区房地局进行了反映,但均不了了之,广大业主已经身心疲惫,投诉无门,而开发商却有恃无恐,继续销售,继续欺骗更多消费者,仅以此告知广大消费者,不要再上当,也期待有关部门关注,为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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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0:44:22
呼吁:请市政府制止武汉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尽快还老百姓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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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0:54:17
省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环资规[2011]4号)
各市、省直管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规范新建居民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和收费行为,保证供电工程质量,落实供电责任,理顺供用电关系,实行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试行实施统一收费、统一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省省辖市、省直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收费)按本通知执行。
二、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要按照各地城市总体规划,由供电企业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环保、经济适用、科学高效、便于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三、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收费标准:
1、普通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武汉市为每平方米130元;宜昌市、襄樊市、黄石市、十堰市为每平方米110元;其它省辖市、省直管市为每平方米100元。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按上述标准的90%收取。
2、用户对配置要求超过基本容量配置标准的,普通居民住宅每户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公建设施每平方米超过1瓦,收费标准提高1%。
3、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居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内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KVA(KW)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另行由电力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工程费用。
四、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由供电企业统一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住宅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
武汉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为什么不执行湖北省的规定,是因为你们是外来和尚么?外来的和尚可以把经往歪里念么?政府管一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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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09:16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二节第八条中规定: 新建物业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应当实行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安全防范、消防、环卫、邮政、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世茂龙湾二期供电没有达到此标准,国家的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惠民政策为什么我们享受不到?应该整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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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17:49
监管部门都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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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宁波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31:45
作为业主需要政府跟开发商出来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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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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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34:39
开发商负责人李波把业主代表轰出办公室,政府组织的协调会开发商不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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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36:10
以为是大公司原来被忽悠了,房子质量差房型结构不理想,花园面积跟承诺有差别,停车位和行车道设计不合理,水电承诺的是民用的等等等.......最后都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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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宁波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5 11:39:25
坚决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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