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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鄂南] 《孔雀东南飞》悲剧发生年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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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4-6-27 10: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孔雀东南飞》悲剧发生年代考
童力群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黄冈师专学报》1998年增刊发表)
    《孔雀东南飞》序云:“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建安是汉献帝年号,共有二十五年。《孔雀东南飞》中焦刘悲剧发生在哪一年呢?
    《孔雀东南飞))诗云:“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说的是庐江郡太守为自己的第五个儿子娶刘兰芝,托主簿、郡丞做媒。如果从考证庐江太守入手,也许能开辟一条考证《孔雀东南飞》悲剧发生年代的途径。
一、六名太守的任期
    据《三国志》,建安年间庐江郡先后有六名载于史册的太守:刘勋、李术、孙河、朱光、吕蒙、孙邵。
    下面,笔者逐个地考证、分析这六名太守的任期(以下所引各段文字,皆出自《三国志》及裴注)
(一)刘勋
《孙策传》云:“兴平元年,从袁术……后术欲攻徐州,从庐江太守陆康求米三万斛。康不与,术大怒,……术遣策攻康……拨之,术复用其故吏刘勋为太守,策益失望。先是.刘繇为扬州刺史,州旧治寿春。寿春,术已据之,繇乃渡江治曲阿。”
《江表传》云:“策渡江攻繇牛渚营·尽得邸阁、粮谷、战具,是岁兴平二年也。”
显然,刘勋任庐江太守在兴平二年,即公元195年。
    《武帝纪》云:“(建安四年),庐江太守刘勋率众降.封为列候:”建安四年即公元199年。
    刘勋失去郡治皖城的时间,在袁术死后,孙策攻击黄祖、刘虎、韩晞之前。
    史载袁术死于建安四年六月。
    孙策攻击黄祖、刘虎、韩晞在建安四年何时呢?《吴录>载孙策《表》云:“臣讨黄祖,以十二月八日到祖所屯沙羡县。”
    从六月到十二月,围绕刘勋发生了一系列战事。刘勋失云皖城,推其时间当在秋季。也就是说,刘勋任庐江太守的终止期应在建安四年秋季。
(二)李术
    《江表传》云,孙策克皖城后,即“表用李术为庐江太守”。
    《江表传》又云:“初策表用李术为庐江太守,策亡之后。术不肯事权,而多纳其亡叛……权大怒……是岁举兵攻术于皖城。……遂屠其城,枭术首,徙其部曲三万人。”孙策死的“是岁”,李术被孙权杀。孙策死于建安五年即公元200年。因此.李术任庐江太守的终止时间是建安五(200年)。
    《异同评》云:“又案袁绍以建安五年至黎阳,而策以四月遇害。”可见,“术不肯事权”,是从建安五年四月开始的。自四月起,至“是岁’’“枭术首”,其间李术对外攻杀扬州刺史严象,对内征讨梅乾、雷绪、陈兰等宗帅,一直忙于战争,“郡县残破",庐江郡一直不得安宁。
   
(三)孙河
    《吴书》云:“(孙河)从权讨李术,术破,拜威寇中郎将,领庐江太守。”
    李术刚死,孙河就担任庐江太守。因此孙河开始任庐江太守的时间,在建安六年(201年)初。
    《吴书·宗室传》云:“及翊遇害,河驰赴宛陵,责怒览、员,以不能全权,令使奸变得施。二人议曰:‘伯海与将军疏远,而责我乃耳。讨虏若来,吾属无遗矣。’遂杀河,使人北迎扬州刺史刘馥,令住历阳,以丹杨应之。会翊帐下徐元、孙高、傅婴等杀览、员。”
    孙河与孙翊同年被害。孙翊是哪年遇害的呢?《吴主传》云:“(建安)九年,权弟丹杨太守翊为左右所害。”也就是说.孙河任庐江太守的终止时间是建安九年。
(四)朱光
    《吕蒙传》云:“曹公遣朱光为庐江太守,屯皖,大开稻田,又令间人招诱鄱阳贼帅,使作内应。蒙曰:‘皖田肥美.若一收孰,彼众必增,如是数岁,操态见矣,宜早除之。’乃具陈其状。于是权亲征皖。”
    《吴主传》云:“(建安)十九年五月,权征皖城。闰月,克之,获庐江太守朱光及参军董和,男女数万口。”
    从两段引文可得出结论:朱光于建安十九年(214年)年初任庐江太守,闰五月被俘,即其太守职务终止。
(五)吕蒙
    《吕蒙传》云:“于是权亲征皖,引见诸将,问以计策。蒙乃荐甘宁为升城督,督攻在前,蒙以精锐继之。侵晨进攻,蒙手执桴鼓,士卒皆腾踊自升,食时破之……权嘉其功,即拜庐江太守。”
吕蒙于建安十九年(214年)闰五月开始担任庐江太守。
    《吕蒙传》又云:“鲁肃卒.蒙西屯陆口,肃军人马万余尽以属蒙。又拜汉昌太守”。鲁肃卒于哪年呢?《鲁肃传》云:“肃年四十六,建安二十二年卒。”因此,吕蒙任庐江太守的终止时间在建安二十二年(217年)。
   
(六)孙邵
    《吴录》云:“(孙邵)及权统事,数陈便宜,以为应纳贡聘,权即从之。拜庐江太守,迁车骑长史。黄武初为丞相。”孙邵任庐江太守,只能在吕蒙卸任后,孙权立“黄武”年号前。因此,孙邵任庐江太守的时间,约在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和二十四年(219年)之中。
   
二、刘氏同姓不婚
建安年间庐江郡首任太守是刘勋。刘勋从兴平二年到建安四年,任庐江太守近五年。
刘勋是否有可能聘刘兰芝为儿媳呢?
依当时的礼教氛围来说,是没有这种可能性的。因为刘勋的儿子与刘兰芝同姓刘,不能通婚。
    尽管现代我国有些人口较多的姓氏内部出了“五服”允许通婚,但东汉末或三国初,同姓不允许通婚(魏国的曹氏和夏侯氏名义上不同姓)。
    在《三国志》里虽然找不到禁止同姓通婚的规定和事例.却可以找到一个男子娶同姓男子的遗霜不符合礼教的事例。应该说,这比禁止同姓通婚更严厉:
    《云别传》载:“(赵云)从平江南,以为偏将军.领桂阳太守,代赵范。范寡嫂曰樊氏,有国色,范欲以配云。云辞曰:‘相与同姓.卿兄犹我兄。’固辞不许。时有人劝云纳之。云曰:‘范迫降耳,心未可测;天下女不少。’遂不取。范果逃走,云无纤介。”赵云不娶赵范的寡嫂,诚然有防备赵范之意,同时也碍于“相与同姓”的礼教约束。
    可以推断.刘勋不可能聘一位刘姓的女子为儿媳。因此.《孔雀东南飞》悲剧不会发生在刘勋任庐江太守期间,即不会发生在建安元年至建安四年秋季。
三、《孔雀东南飞》限定的条件
    《孔雀东南飞》云:“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说明焦仲卿公务繁忙。  
    《孔雀东南飞》又云:“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这说明太守家至少有五个儿子。
    《孔雀东南飞》再云:“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这说明焦仲卿、刘兰芝是在深秋季节自杀的。
四、对五位太守的分析
(一)李术
    李术任职仅两年,他先进攻扬州刺史严象。又镇压梅乾、陈兰等宗帅.后抵抗孙权的征讨,一直忙于战争。因此。李术不可能以悠闲的心态来为儿子聘媳妇。故《孔雀东南飞》悲剧不可能发生在李术任庐江太守期间.即不可能发生在建安四年秋季至建安五年底或建安六年初。
(二)孙河
    《吴书》云:“(孙)‘河有四子……”孙河只有四个儿子,与《孔雀东南飞》里“云有第五郎”不合。因此,《孔雀东南飞》悲剧不可能发生在孙河任庐江太守期间,即不可能发生在建安六年到建安九年。
(三)朱光、吕蒙、孙邵
《吴主传》云:“十八年正月。曹公攻濡须.权与相拒月余。曹公望权军,叹其齐肃,乃退。初,曹公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征令内移。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也就是说,其时庐江郡太守只能管理从皖城到皖口一百里间的土地和人民,实际只能管理一县。
显然,此地已有县府管理,郡衙门再来参与管理,此时太守的事务比较原来的太守。不知减少多少倍.郡吏当然也随之不会过于繁忙。
然而焦仲卿是位公务繁忙、极难回家的郡吏,与上述情况不合。
因此,焦仲卿不可能是建安十八年至建安二十五年间的庐江府郡吏。所以。《孔雀东南飞》应发生在建安十八年之前。
    显然,朱光、吕蒙、孙邵等三位庐江太守,都不是焦伸卿的上司。
(四)吕蒙
    《吕蒙传》云:“蒙子霸袭爵,与守家三百家,复田五十顷。霸卒.兄琮袭侯。琮卒,弟睦嗣。”
因袭爵而列举吕蒙有三子。案《吴书》将吕蒙与周瑜、鲁肃并列,既全写周瑜、鲁肃之子,则对吕蒙所写应为全写。吕蒙只有三子,与“云有第五郎”不合。
五、建安十四年某月“江西遂虚”
    上所引《吴主传》云:“初,曹公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江西遂虚”。指的是哪一年呢?
    《蒋济传》云:“建安十三年,孙权率众围合肥……济乃密白刺史伪得喜书……权信之,遽烧围走,城用得全。明年使于谯,太祖问济曰:‘昔孤与袁本初对官渡,徙燕、白马民.民不得走,贼亦不敢钞。今欲徙淮南民,何如?’济对日:‘是时兵弱贼强,不徙必失之。自破袁绍,北拔柳城,南向江、汉,荆州交臂,威震天下,民无他志。然百姓怀土,实不乐徙.惧必不安’太祖不从,而江、淮间十余万众,皆惊走吴。后济使诣邺,太祖迎见大笑曰:‘本但欲使避贼,乃更驱尽之。’拜济丹阳太守。”
    蒋济“明年使于谯”,“建安十三年’’的“明年”,当然是建安十四年。据《武帝纪》,建安十四年曹操两次到谯。蒋济到谯谒见曹操,无疑是建安十四年。
显然,“江西遂虚’’发生在建安十四年某月。因为“江西遂虚”,郡吏不会过于繁忙。
然而,焦仲卿是位公务繁忙、极难回家的郡吏,与“闲吏’’不合。因此,焦仲卿不可能是建安十四年某月至建安二十五年间的庐江府郡吏。
    所以,《孔雀东南飞》应发生在建安十四年之前的某年秋季里。
六、《孔雀东南飞》悲剧发生在刘馥任扬州刺史时期
    《刘馥传》云:“……后孙策所置庐江太守李术攻杀扬州刺史严象,庐江梅乾、雷绪、陈兰等聚众数万在江、淮间,郡县残破。太祖方有袁绍之难,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遂表为扬州刺史。”
    本文前面已考证,李术于建安四年秋季任庐江太守。因此.李术攻杀严象的时间应为建安五年。那么,刘馥任扬州刺史的时间当在建安五年。
    从建安五年到十三年,刘馥任扬州刺史共有九年。
本文已考证从建安六年到建安九年,孙河任庐江太守。这就是说,焦刘悲剧不可能发生兰这段时间。
因此,《孔雀东南飞》悲剧发生的时间,必定在建安十年到建安十三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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