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你发展了吗?<一> ——我的家乡,在大别山,那是一片贫瘠而让我爱着痛着的土地。几年前,每次回家总是转车转车再转车,然后披星戴月走那条崎岖的山路。如今,这条路走得越来越稀了,不仅我,还有我曾经走出去和走不出去的乡邻。
家,对我来说严格意义上是指老家,作为人生特殊的记忆符号,实际上就是在小山村里静静撑着的几间老屋,它们默默守望着我的精神家园。
山区的农村,经常是几里路不见一户人家,不见一个行人,在冬天的山野里,沉寂和萧瑟弥漫着,除了间或几声狗吠,几乎感受不到什么生机。
走在这样的乡村小道上,我知道,我的家乡游离在人们常说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之外,不在中央的红头文件里,也不在各种报刊杂志里,而社会学、传播学的学术分析,政策举措,以及描绘的新农村美好蓝图,与这里毫不沾边,甚至没有可能作为一种话语方式,成为这个喧嚣时代的陪衬。
1出门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南方经济特区的建立,最早吸引内地青壮年作为建筑工人蜂涌而至,接着是珠三角和长三角雨后春笋般冒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需要大量廉价的劳动力,我的那些兄弟姐妹们就这样相扶相携地簇拥着胆怯地“出门”了,是的,家乡把打工叫“出门”,或者“出远门”。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是城里侧目的“农民工”,是家里诚惶诚恐的希望。在这个队伍里,有的人甚至无力凑齐足够的路费,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什么技能,有的只是美好的愿望和勤劳的双手。
那些年,谁家有出门打工的,谁家的境况确实有所改善,于是“出门”的年龄开始向两极发展,大到五六十岁小到十五六岁都被打工潮裹挟着去了贴牌工厂,去了建筑工地,去了地铁巷道,去了快餐厅,去了洗头房…..
他们干着城里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不知道干过了能不能拿到工钱,当然,那些工钱是廉价的,是由着老板赏的。他们建设了别人的家园,却荒芜了自己的村庄。甚至,失去健康,失去自由,失去生命,失去尊严。
每次回家总会听说谁谁被机床砸断了手指,被铁屑扎瞎了眼睛,谁家的姑娘学坏了,在外面不正经。还有谁被雷管炸死了,被楼板砸死了,被大火烧死了。再就是谁家多本分的孩子,却因“出门”偷东西坐了牢。而这后一种情况,也是我在电视新闻里常看到的,每次播报到最后总要补充交待一句:“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是某地来本市务工人员。”
我家二叔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堂弟,先是在工厂里偷点废铜烂铁,后来偷机器零件,后来偷器材,东窗事发,判了三年刑。急得二叔在家瞎折腾,又是求神问卦,又是请阴阳先生看自家的门向,勘祖坟的风水。为此二叔也专程来找过我,可惜我人微言轻,对上海的警方说不上什么话,终究没能帮上忙。好在当时我妹妹也在上海一家医疗机械厂打工,能够经常买点东西去探视,这才稍稍平复了我的歉疚。那些日子听妹妹说里面的湖北人还真不少哩。我的那个弟弟三年后出狱,在家蛰伏了两年,先在镇上贩鱼,后又收点香菇天麻之类的去南方变卖,终没赚到什么钱。他再次去上海时,承包了一家郊区的煤球厂,很快翻了身,据说现在有上百万的家底了。
应该说绝大多数人,不象我那个弟弟,不象他一开始很急躁,沉不住气小偷小摸地犯了事儿,也不象他后来幸运地发了财。他们只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雇主卖力气。他们清楚,你要人家的钱,人家就要你的命,于是豁出命来干。其实他们的胃口不大,只希望一年能挣个万儿八千的,回家盖房子,娶媳妇,买嫁妆,供孩子上学。
那些出门的女孩子,在语言上适应得很快,基本都能跟随江、浙、沪、粤的当地人说一口俚侬的普通话,她们一段时期晒太阳少了,皮肤变得白皙起来,有的还烫了头发,并染成金黄或玫瑰红的颜色,耳垂上也配了一个发亮的东西,不是耳环就是耳钉,看上去已经和城市接轨了,但遗憾的是,你不能看她们的手,那是一双布满老茧和裂纹的手,清晰证明着长期干的是粗活。她们出门一两年多数放了鸽子,在外自定终身了,很难收回来。这也导致家乡的小伙子人人自危,稍有疏忽忙慢一慢就找不到老婆了。不过男孩子中,也有屌能的,不声不响就带个媳妇回来,湖南四川广西云南哪儿的都有,还有把媳妇和孩子一起带回来的,可谓双喜临门。这些孩子和这些家庭总会招来惊羡的目光,村民们会说,某某家运气好,儿子有本事。
2迁徙
除了打工,还有一些脑子好使的人,已不象上辈人那样对土地执着的眷恋,他们超前地意识到自家的自留地、自留山终究产出有限,三分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生活,满足不了他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他们选择了举家迁徙,当然他们没有走远,只是从乡下搬到集镇。所谓集镇,也不过就是乡政府所在地。听说前两年镇上的宅基地卖得火爆,镇上“吃商品粮”的很少,住在镇上的原始居民多数也是有田有地的,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因此拿来买卖的土地也是这些农民的集体土地,也就是说搬来镇上的人,只是离家不离乡,没有所谓户口的转换。也没有完全放弃老家的田地山场,还享受着原村村民能享受的一切好处,比如惠农补助。他们只是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向别人炫耀一下自己住在镇上了。而这些能住在镇上的人,先是乡村两级的干部,其次是学校的老师,再就是经常搞点小贩卖的精明的农户,他们到镇上花几千上万不等买一户宅基地,买得多的还可以转手倒卖,然后盖两到三层小楼,除了自住,还可以开个商店,市口好的房子还可以出租,一是租给陪读的人,一是租给还买不起地盖不起房子又想在街上做生意的人。
这两年镇上确实热闹了,人多了,房子也多了,还有影楼和发廊,很有点现代气息,遗憾的是这样的集镇,基本上没什么规划,各类建筑杂乱无章,街道狭窄,卫生很差,我所找到的几个厕所,根本下不去脚。
3 撂荒
长期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孩子,是乡村的主体,他们衰老而羸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毕竟“与天斗,与地斗,与阶级敌人斗”的年代久远了,分田到户以后,农村完全没有集体的力量了。村民组几乎不复存在,村民委员会也形同虚设,不具任何号召力。农田水利上吃的是六七十年代毛主席的老本,到处塘堰淤满,沟渠垮塌,不说兴修,连清理和维护的能力都没有。一切按照大自然的意志演绎着,新农村的图画靠雨雪风霜去描绘。
小时候,年年口粮不够吃,父母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我们不饿着不冻着,父亲特别看重粮食,不知对田地里的收成寄托着怎样的期待,房前屋后能种下一棵麦子,栽上一棵红芋的地方从不放过。烈日当头,他带着我在茶树林里种黄豆,在陡坡地上我们挖地总是从高到低倒着挖,这是一种残酷的劳作方式,不仅面朝黄土背朝天,而且屁股撅得比头高,不一会儿腰都伸不直了。目的只是为了不把高处的浮土扒下来,尽可能多地播种作物。
现在不同了。田地撂荒的现象比比皆是,整冲的田,成片的地,都弃而不种,野草丛生,一片荒芜。即使还挑拣着耕种的那些田地,也不如以前精细,管理很粗放,播下种子插上秧,再撒上除草剂和化肥,就等收割了。
出门的人多了,口粮充足了,家家有余粮,有的人直接拿粮食喂牲口,他们说,现在农村粮食不值钱。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好事,不知道背后是否还隐藏着饥荒,但我看到被杂芜呑噬的乡村,总有一种荒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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