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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7-10 2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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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我是此次商户与盛地发生的一些事情中的受害者家属, 在此我要给大家讲讲关于无信开发商盛地的一些来龙去脉。
大概一个月前,盛地招商人员(程某某)找到lz家人,以优惠政策让我们入驻盛地房地产商铺。在2014年6月18日我们与盛地房地产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是无租金的,但是收取每平方物业管理费5元,水电费自理(电费预缴1000元,合同押金5000元,另缴物业管费一个月押金)。按照销售额提成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2014年6月22日,货物搬进该商铺后,盛地工作人员要求我们签一些霸王条款协议,我们不签就多次刁难,但我们一直坚持:”这些合同应该在6月18日当天一起签字“。在这段时间,他们以种种理由刁难,处处设置障碍,使我们无法正常营业,最终在2014年7月6日,他们终于暴露真实目的,要求我们废除原合同,将原合同改为租赁合同并重新签订,还要求我们签订《场外交易协议承诺书》其内容为只要有一笔场外交易(这个所指的场外交易时十分广泛的)就要罚款5万的霸王条款,我们依然拒绝。另外,该租赁的房屋使用面积和签订时的面积差距很大,她们解释公摊面积为百分之四十左右,我们提出需要看一下该商铺的测量室内准确面积和公摊面积的依据,她拒绝提供,并带来保安,要求我们在霸王条约上签字,我们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签订协议,当日下午三点左右,他们在没有任何通知或书面情况下擅自停掉我们店面的水和电,他们想通过这种恶劣手段迫使我答应他们的要求,将提点改为租赁,我们依然没有妥协。当日晚20点30分左右,双方律师再次调解时,遭遇盛地房地产(曾总)电话言语威胁,扬言:“要叫人把我们从二楼摔下去。” 苦于当时惊吓状态没有录音,后收到短信威胁,详情见下图。第二天早上,我们正常去开店营业,但发现有人将我家店铺门上再加了一把锁,当即,我们就报了警。在警局录口供的时候,遇到同是盛地的商户与我们一样的遭遇,其中有两家在一夜之间,货物都不翼而飞。在经过我们的沟通后,现将盛地房地产的所作所为整理如下:
1、盛地房地产先以优惠政策让商户入驻。入驻后,采取非正常手段如停电、停水、停收银、锁门、私自没收货物等土匪行为逼迫商户同意他们提出的条件,完全不遵守入驻时签订的合同。
2、盛地房地产分为盛地百货一楼为内场,西班牙风情街为外场。先说外场,所有的外场一楼有租赁,但租赁的价格各有很大的差异,有提点,按照营业额的百分比提成。说起来免租金,变相的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平方5元。入驻后采取手段将提点改为租赁。
3、要求必须签订一份场外交易承诺书,内容就是不准在场外交易,如发现一笔罚款5万。
4、外场租赁价格混乱,且实际面积与租赁面积出入特别大,关于这个数据一直要求盛地出具国家测量准确面积的依据,但是盛地一直没有提供。
5、要交的押金非常多,比如说装修押金、经营押金、物业管理费押金,电费预缴1000至2000元,这些押金要等到工程部验收合格才会归还。
6、内场。入驻内场后,原签订的协议中没有最低销售额,现在却增加了,每月的最低销售额都会逐步的往上加,不管你有没有卖到那么多,都要从商户营业额中罚款(因为原签订合同中注明每天统一收银到盛地财务上),并且这个行为是盛地单方面要求的。
7、如有商户不同意他们提出的要求就采取种种手段,比如说停电停水停收银,盛地就会迫使他们同意。
8、目前有两家内场商铺的货物及货柜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和外场的一家店铺被停水停电锁门,导致这段时间以来都无法开店营业。
9、更多的商户都遭遇了这样或那样的情况,都苦不堪言,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盛地有押金,造成了敢怒不敢言的局面。
此事发生后,所有受害商户已经通过申诉程序,仍无果。在昨天下午工商局介入调解时,盛地房地产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外迟到39分钟,并且与之前约定的人不一样,看到这一幕时代表商户愤然离开。才会在今日爆发,拉起了维权的横幅,他们是在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红安是一个国家级的平穷县 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 搞开发 搞建设 但是个别的人个别的黑心黑势力开发商在这个曾经的革命圣地 红色的土地做出如此让人心寒的事来 政府我们需要你 请您来我们红安整顿下风气 一个开发商哪里来的如此大的权力 想对商户怎么样就怎么样 红安已经很平穷 我们需要的发展不是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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