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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2014-7-14 10: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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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鄂州市市草 于 2014-7-14 10:59 编辑
全市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补课
鄂州日报讯(记者程丽萍)“各地各校要按照统一安排放暑假,不得擅自缩减、延长或更改暑期时间;要保障学生节假日休息,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这是记者从日前市教育局下发的《2014年暑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今年暑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7月3日—7月8日开始放假。秋季开学报名时间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所有中小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要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不得随意侵占学生的休息时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暑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特别炎热或潮汛天气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全市中小学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放假了,安全问题仍须重视。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强化落实暑期安全工作,切实增强暑期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放假前要对校园校舍设施、防雷设备、消防设施、接送学生车辆、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等重点内容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事故发生。
尤其要关心并加强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学生以及心理有缺陷的孩子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将关爱行动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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