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 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沈学军 牵头责任单位 襄阳市民政局 实施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综治办 工作目标 按照“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要求,顺应居民新期盼,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促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250个社区完成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市。 工作标准 社区服务中心面积最低不低于300平方米,一般设置“一校一部 一站四园N室”八大功能分区,即:市民学校、文体活动俱乐部、社区公共服务站、综治工作服务区——平安家园、老年人服务区——幸福颐园、青少年服务区——星星乐园、残疾人服务区——阳光馨园、多功能服务区——N个工作室(如社区两委办公室、档案室、图书室、社会组织工作室等)。 时间节点 2014年,创建标准化社区50个。其中:襄城区7个,樊城区9个,高新区4个,枣阳市4个,宜城市4个,南漳县4个,保康县2个,谷城县5个,老河口市5个,襄州区6个。 2015年,创建标准化社区100个。其中:襄城区12个,樊城区20个,高新区8个,枣阳市8个,宜城市8个,南漳县8个,保康县4个。谷城县10个,老河口市10个,隆中管委会1个,襄州区11个。 2016年,创建标准化社区100个。其中:襄城区12个,樊城区20个,高新区8个,枣阳市8个,宜城市8个,南漳县8个,保康县4个,谷城县10个,老河口市10个,襄州区12个。 《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我市将完成250个标准化社区建设。7月6日,市民政局局长李焕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政局将及时抓好宣传发动,明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好《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学习培训,使大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条块结合,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通过制定工作路径图、建立台账、加强督办和考评考核等方式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李焕珍表示,《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市委、市政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加快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民政部门将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履职尽责,坚持标准,以推进设施建设的标准化、组织设置的标准化、人员配置的标准化、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和实行“三社互动”创新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社区服务体系、美化社区环境繁荣社区文化、创新社区治理机制,不断深化社区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是社区建设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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