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7-17 00:00:03
|阅读模式
土地命案,心情沉重,求正义伸张!
申诉信
我叫张明英,女,汉族,1976年生,湖北省安陆市赵棚镇魏湾村人,住安陆市赵棚镇魏湾村5-8号,身份证号码420982197602012329.联系电话15897748308,15868777730
上诉请求
依法严惩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并在光天化日下故意伤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董忠德、董忠良等人,并连带上诉魏湾村政府为官不为,故意指派流氓地痞解决村民矛盾,致使命案发生。
董忠德一贯劣迹
董忠德纯粹一地痞流氓,早年在安陆市放马开赌场,几次遭到公安局打击,混不下去了,回到赵棚,横行乡里,劣迹斑斑。
该罪犯无正当职业,整天在赵鹏街上勒索乡民,收取保护费。乡民稍有不从,轻则拳脚相向,重则持刀伤人。
1.乡民凡绍刚曾被董犯捅了一刀。
2.杨家银曾被刀刺伤。
3.大白天到赵棚“万家福;"超市抢烟,并打伤保安,打碎超市玻璃。
4.强迫与正当生意人张水明合伙收蒜薹,别人不从,董犯强行压价,并砸坏张水明车玻璃。
5.收龙虾生意人张小平被董犯毒打,并其敲诈500元。
6.卖凉菜的外地人小谢被董犯敲诈。
7.医生魏小红被董犯敲诈2000元。
8.七十多岁的老人黄文先卖了一棵树,也被董犯敲诈了50元。
诸如此类的事实,数不胜数,令人发指,试问千夫所指,人人唾恨的董犯为何长时间作恶多端,没收到法律的严惩呢?
光天化日下故意杀人的事实陈述
我家有几口鱼塘,董犯见有利可图,曾几次强迫我丈夫合伙经营,我丈夫不同意,董犯因此怀恨在心,多次扬言要将我和我丈夫感到外地去打工,否则一定要整死我丈夫。
杀人案由政府承包山林之事引起。其实董犯本是穷汉一个,并无实力承包山林,但他依仗自己的地痞身份,强迫村民签字卖山场,目的达到后转手他人,从中牟利。
事发当日,董犯及其兄弟董忠良邀约我丈夫徐祖国去餐馆吃饭,其实是要与我家谈交换土地的事,以便达到他征地的目的。席间,由于商量不妥,发生争执,董犯的几个同伙便上前帮忙,捉住我丈夫,董犯乘机拔出早已准备好的三角刀,捅向我丈夫胸部,致使我丈夫当场惨死刀下。
董犯动机明确 ,实系故意杀人,否则不会随身携带凶器,还是一刀致命的三角刀,绝非仅仅是故意伤害。
村委会明知董犯是地痞流氓,还故意承包山林一事让他承办,除非是想依仗黑恶势力强买强征,从中牟利,实在没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因此,村委会也难辞其咎。
因此民妇要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法成立督查组,并亲自前往安陆市,查清董忠德等黑恶势力的杀人罪行,并依法严惩凶手,还我丈夫徐祖国一个公道。
对基层公安机关侦破的质疑
一.把故意杀人定性为故意伤害
据(孝)公(刑) 鉴(法)字【2014】011号尸体检验报告显示,凶手刺的部位是胸部,是致命部位,死者右手背2、3掌关节有伤,显然属防卫伤,而在有防卫的情况下,凶器还刺入胸部深处,可见凶手力度之大,显然凶手的目的是故意杀人而并非只是故意伤害。
二、认定凶手系自首,却不见同案犯踪迹。
联系电话;15897748308
张明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