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内将改造县乡公路487公里,新建通村公路3852公里,新建农村公路桥梁3906延米,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382延米,建设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967公里;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当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丛玉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入手,保障这一计划顺利实施。 据介绍,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保障方面,首先,加大汇报争取力度,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计划笼子。其次,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在财政预算中落实农村公路(包括桥梁)建设和大中修养护工程配套资金,按照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落实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资金。村委会负责筹集通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再次,通过社会捐资、路边林权出让、“一事一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方面,一是健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机制,推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依法依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管和验收考核,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监督。二是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分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的养护机制,确保“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三是健全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鼓励农村公路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日常巡查、举报奖励、违规处罚制度,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在加强农村公路工作考核奖惩方面,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专项考核,对主体责任落实、配套资金到位、工程质量标准、建设目标任务、养护管理成效等方面定期督办通报,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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