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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西道德安府孝感縣小小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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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不履行义务 赠与人能撤赠与吗?
肖先生来电询问
我将一辆摩托车赠送给侄儿,但附条件要求他每天接送我儿子上下学。半年后,他以种种借口不愿接送,我便要求返还摩托车。他却说:“你已经将摩托车送给我了,无权要回,”请问,受赠人不履行附加义务,赠与人能否索回赠与物?
就肖先生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湖北山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鲍志江。据介绍,该案涉及到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按事先的约定,肖先生将摩托车赠给侄儿,但同时附加其接送儿子上学的义务,但侄儿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肖先生当然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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