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在东湖社区发帖举报称,其购买的房屋被开发商一房两卖,报案至今无人受理。我局经过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8月4日,方某到我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团林紫薇苑开发商涉嫌一房多卖。接警后,我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方某在紫薇苑还未建成时,与该小区股东之一周某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并交付16万元订金,房屋建成后,该项目经理冯某将该套房卖给了他人并办理了房产手续。
后经检察院及我局法制大队一致认定,该案属于经济纠纷,尚不构成刑事案件。
目前,我局已告知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