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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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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称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体罚。随后,记者从武穴市教育局获悉,涉事教师是武穴梅川镇长岭小学校长,目前已受到严肃处理。
据悉,长岭小学有三个年级24名学生。今年5月份的一天,一年级班主任、该校校长夏某因班上8名学生违纪,非常生气,要求其站到教室后排,将裤子脱到膝盖以下,上身前俯,臀部朝后,夏某站在学生后面,当着其他同学的面,用教鞭打学生屁股。事后,学生回家都不敢吱声。今年暑假,这事才在学生家长中传开,并投诉到武穴市长信箱。
昨日,武穴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朱振宇介绍,他们接到反映后及时进行调查,目前已经免去夏某的校长职务;取消其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应待遇;将他调离梅川镇长岭小学,改派至其他地方任教。
记者手记: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也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陶行知先生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因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的!一个没有爱的老师就算才高八斗,也不配为人师表;所以,老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外,他的师爱还会点燃学生的梦想,照亮学生远行的路程!
同时,为武穴市教育局不护短,及时处理这件事点个赞!(记者马艳明 张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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