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鄂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4年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其中,省市级示范高中高二学生学费上调175元,为675元/生/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交学杂费,城市初中只能收取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
今年,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高一、高二学生均为675元/生/期,与春季相比,高二学费上涨175元,已在校就读的高三学生为500元/生/期。
普通高中“三限生”收费为:省级示范高中最高4500元/生/期(含学费),市级示范高中3500元/生/期(含学费),职业高中1200元/生/期(30%的重点专业可上浮30%,艺术生按艺术专业标准执行)。
高中各年级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据实收取。在校普通宿舍住宿的学生住宿费为40元/生/期(仅限于在校普通宿舍住宿的学生,学生公寓收费按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交学杂费。城市初中只能收取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课本作业本费为170元/生/期(含国家和地方教材、抄本、寒暑假作业“一科一辅”同步练习册,按省定品种、价格另行据实收费),住宿费为40元/生/期,不得强迫学生住宿并收取费用。
城市小学只能收取课本作业本费,1-2年级为75元/生/期,3-6年级为95元/生/期(含国家和地方教材、抄本、寒暑假作业“一科一辅”同步练习册,按省定品种、价格另行据实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