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市民张先生致电市长热线,反映其在沙市区江汉北路蛇入山“天和大厦”购买了一套新房,可办的却是二手房权证,为此要多出几万元的费用,他很纳闷其中缘由。 市房管局表示,张先生所说的“天和大厦”,其正式名称为“荆州市植物园商业办公综合楼”,其建设单位为原荆州市植物园改制而来的荆州市银星植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和超规划违建等问题,2009年建成后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直到2013年解决了土地、规划等问题后,房管局为其办理了初始登记。 现在,购房人申请办理个人房产证,需要明确两点:一是房屋建设单位为荆州市植物园,其并无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屋对外销售为单位出售房屋,与商品房有本质区别;二是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用途1至3层为商业,4至12层及跃层为办公,但这类房屋办证时所需缴纳的税费是有相关规定的,并不同于住宅。[url=]江汉商报[/url](记者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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