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林琼娇 记者赵紫薇)看上去被盖子封得完整的窨井,一踩上去,人就滑到窨井里。8月15日,市民罗先生跌入樊城二桥头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桥厂)门口一处窨井里,导致身上多处擦伤。“早上过早后,准备沿解放西路去上班,谁知刚踩在窨井上,井盖一下子翘起来,我跌了进去。”17日上午,罗先生指着车桥厂门口一个井盖说,“还好只是皮外伤,要是老人、孕妇跌进去,那可怎么办?” 看到窨井里有水表,罗先生拨打电话联系了中环水务公司。“水务公司工作人员过来看后,说井盖归车桥厂管。”罗先生又联系上车桥厂,对方却表示窨井不属于他们管理。 为了寻找窨井的“主人”,罗先生再次联系中环水务公司。该公司一耿姓主任来到现场后,拿出一份2002年的《襄樊日报》,上面刊登了一篇《襄樊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用户负责水表井的管理和维护。 记者随后与罗先生来到车桥厂。该厂工作人员表示,以前的文件规定,他们并不知情。经过几个小时查找,水务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与车桥厂签订的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车桥厂作为用户,要负责水表井的管理和维护。目前,车桥厂工作人员已将井盖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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