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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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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云梦县吴铺镇郑店村八组村民袁明波,男,59岁,我家在村边有一口十二亩左右的精养鱼池,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村里分配给我家的低洼农田,后经全家人多次改造修建而成,养鱼二十多年了,每年的养鱼收入是全家五口人的生活来源。
2011年11月,云梦县吴铺镇政府派人找到我家,他们欲以极低的价格收购我家的这口鱼池土地,然后转卖给开发商作为建筑商品房用地。我家人知道,失去这口鱼池意味着全家五口人今后失去了生活依靠,因此我们全家人不同意卖。云梦县吴铺镇政府随后派人来“做工作”,来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他们找社会上的人到我家来威胁、恐吓我和老实巴交的老伴黄琼娣,由于他们给出的土地补偿价格太低(每亩地二万元多一点),因此我家还是坚决不同意卖鱼池。2011年12月,云梦县吴铺镇政府在我家没有同意、且未支付一分钱补偿费的情况下,突然拖砖块强行在我家鱼池周围堤岸打上围墙,围上院子,在修建围墙的过程中,我老伴黄琼娣闻讯赶到现场跟施工人员理论,要求他们停工,那知现场早有十几名凶神恶煞般的社会青年(小混混)在那里叉腰等候,他们气势汹汹,将我老伴连吼带骂、连推带搡地推回家,结果他们还是强行把我家的鱼池打上了围墙,只留鱼池北堤坡一个小口子出入,造成旁人看来鱼池已被政府收购的“既成事实”。
自从2011年12月我家鱼池被云梦县吴铺镇政府打上围墙后,我家到鱼池投喂鱼饲料和照看鱼池很不方便,外人以为该鱼池已被政府收购,因此到鱼池偷偷钓鱼的人和偷鱼的人很多,防不胜防,我们家人经常与到鱼池钓鱼的人发生冲突,很是烦心和头疼,养鱼损失非常严重,2012年至今养鱼没有收入。
迫于万般无奈,2012年10月6日,我家在网上向“省长信箱”写信反映此情况,请求上级领导给予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制止这一抢夺农民饭碗的行为,保障弱势农民的生存权利,我家的信件被层层批转后于2012年10月21日转至云梦县吴铺镇政府处理,但是,吴铺镇政府对此事根本没有做任何的处理,没有与我家接触商谈,也没有拆除围墙,就于10月23日向上级部门写了一个假话连篇的“处理情况”回复,称“镇政府组成了以某领导、某干部的工作专班,认真调查,积极协调,作出了处理”、“农户签字同意征地并支付了土地征用费后才进行围院建设”。寒心呀,镇人民政府竟然这样欺上瞒下!我家谁个签字同意征地了?谁个收到土地征用费了?
现在,我家鱼池南边相邻的土地被云梦县“东方红花园”的老板开发建成了商品房,“东方红花园”的排水管道直接连接到我家鱼池里,鱼池的围墙也影响了池水外泄,今年8月31日,一场雨后,“东方红花园”里的雨水流到我家鱼池,造成鱼池水位暴涨,漫池后跑了很多鱼,损失几万元。同时,“东方红花园”的老板也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抛撒到我家鱼池,对我家养鱼造成很大的危害,我家多次找“东方红花园”的开发商理论,要求他们赔偿我家今年漫池跑鱼的损失,同时将排水管道改道和停止向鱼池倾倒垃圾,停止侵害我们,但他们态度蛮横,拒绝赔偿,拒绝改正,说“你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欺凌我一家弱势的农民!我知道,他们是想逼得我家鱼池无法养鱼后,将鱼池卖给他们用作其后续商品房开发。
诉求:
1、现在党政部门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请求吴铺镇政府真正的立行立改,拆除我家鱼池围墙,赔偿我家2012年至今鱼池被钓鱼、被偷鱼的损失,
2、吴铺镇政府与“东方红花园”开发商共同承担今年8月31日我家鱼池漫池跑鱼的损失责任。
3、“东方红花园”开发商停止向我家鱼池倾倒垃圾,改下水管道,停止向鱼池排水,停止侵害我们,我们只想靠自己的劳动和养鱼收入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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