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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0-23 21:18:42
2012年3月,湖北省政府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 2012]30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2012年11月,为了保障新机制教师的福利待遇,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新录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落实等工作的通知》(鄂教人[ 2012]5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
1、新机制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其中,安排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地方(简称,艰边津贴),年薪3.5万元。
2、新机制教师年薪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组成,纳入到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框架。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同类教师标准核定;剩余部分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
2012年时,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都严重偏低,大部分地区县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低于3万元。新机制教师年薪3万元或3.5万元,是吸引了部分人。
2014年,较大幅度提高了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县级分三档22000,23000,24000,市辖区26000、27000。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再加上今年开始实行的生活补助300,400,600,新入职员工工资普遍高于3.5万元。这样就出现了人才特岗补助为负的情况。
我相信省里会研究这个问题,可能要等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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