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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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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竹园北路中段西侧有这样的一处违法建筑:一层楼高,拥有五间门面房,直接建在人行道上,租住的商户把剩余的人行道乃至部分路面直接占用。此处违建已存在十年之久,还在2013年的市民问政上被曝光,可时至今日,它依然“傲然挺立”。 问政曝光一年未拆
竹园北路中段,一处五间门面的平房直接建在人行道上,两间从事废品回收,两间从事防盗网制作安装,还有一间则是杂货铺。收购的废品,等待焊接的门窗,随意丢在门前的仅剩人行道上,有时还直接堆在马路上,过往行人只得走在车辆穿梭的机动车道上。
“这处违建长期占着人行道,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还存在着安全隐患,也影响市容”,附近居民张先生表示,期间城管部门也来协调处理过,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2013年11月1日,这一天对于竹园北路的居民来说是个记忆深刻的日子,就在这一天,从市民问政的现场传来一个好消息:影响他们出行的那五间违建门面房要被拆除了!
当天的市民问政现场,竹园北路这处违建房被曝光,在主持人的追问下,市城管局一副局长当场表态:因为属于违建,必须拆除,并计划在12月底前拆除!
在竹园北路居民的翘首以盼中,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可直到现在,这处违建房依旧“岿然不动”。
“去年市民问政上,城管局领导表态年底拆完,当时大伙都是拍手叫好”市民李先生说,由于违建导致居民出行必须走机动车道,很不安全,大伙都希望能将其拆除掉,可谁知到现在也一直没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市控违办多次督办未果
为何相关领导当着全市市民的面做出拆除承诺,一直未能兑现呢?
市控违办督查科科长刁燕滨表示,其实早在2011年7月市城管局就对该处违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因属于个人违建,按照《荆门市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方案》规定,该处违建应由东宝区进行查处,便在2011年8月将该案件移交东宝区城管局进行查处,但东宝区城管局未回复查处结果。2013年9月,市控违办又发函告知东宝区控违办,要求对该处违建进行查处。
同年10月,东宝区控违办回复称:“该处违建于2004年修建,属历史遗留问题,东宝区将按照《荆门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与其他违法建设一并按照处置方案进行处置”。东宝区仍然只是做了回复,未见查处。
刁燕滨表示,市控违办只是负责督办检查的协调机构,而没有执法权。在市民问政曝光该处违法建筑后,市控违办协调国土、规划部门对该处违建的土地使用情况,和规划许可情况进行了认定,并先后多次函告东宝区政府、东宝区控违办,要求拿出该处违法建设的具体处理意见,包括完成时限,完成措施等。
东宝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难办
而东宝区控违办主任胡毅平一提起竹园北路的朱处违建就头疼:虽然市控违办认定这处违建属于私人建设,但是根据区里的调查,该处违建应属于公建,而公建就应该属于市城管局查处。
胡毅平告诉记者,根据调查社区和走访当地居民,该处违建是2004年市政公司修建竹园北路时搭建的工棚,后来工程完工后,工棚并没有按规定拆除而是转给了私人车某,车某便对工棚进行了休整,撤掉石棉瓦,加盖楼板,成了现在使用的五间门面房。既然如此,这处工棚应该属于市政公司修建,就是公建了。
“当时政府部门对于建房的管制干预很少,所以这处违建就一直遗留了下来。”胡毅平表示,市民问政后区控违办多次和当事人所在居委沟通,联系当事人做其思工作,但当事人提出了“要么赔偿一百万,要么周边一处违建居民楼也得拆除”的要求,多次沟通未果后,也就搁置了。
记者手记:无论“私建”还是“公建”,都改变不了违法建筑的本质,既然已当众承诺拆除,那就得落到实处,不然不仅辜负了市民的信任,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希望竹园北路的违建早日拆除,不让市民问政仅仅成为一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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