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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屋角的天空(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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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011章
却说陈信回到陈家庄,含泪掩埋了四位哥哥、二嫂和刘洪夫妇的骨灰,便到医院看望大嫂和侄儿侄女。
叶明珠见到小叔子时,泪如泉涌,恨不得扑在小叔子怀里痛哭一场,但她还是克制住了,毕竟是小叔子。
陈春雨还不懂事,她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哥哥只是有些好奇。
陈春花到底大一点,晓得一些事儿,整天的问叶明珠要妈妈爸爸,叶明珠先是哄她,哄不住的时候就吓唬她。这个苦命的孩子,哪里知道她的爹娘再也见不到了!陈春花看到陈信时,便冲上来扑进他的怀里,哭着要叔叔抱她去找爸爸妈妈。陈信忍不住悲伤,也陪着侄女儿一起哭。倒是叶明珠来劝住了。
刘洪夫妇的儿子刘源也在这儿,这个孩子倒像个大人似的,不哭也不闹,有吃的就吃,有喝的就喝,肚子大得惊人,力气也大得惊人,完全不像个两三岁的孩子。陈信只在山洞里与这个孩子见过一面,还不很熟,但想起他从此也就是个孤儿了,也忍不住替他伤心起来。
叶明珠领着陈信去病房里看了陈春雷。陈春雷主要伤在下身,猎枪的霰弹几乎将他的小鸡鸡打飞了。陈信揭开被子看时,腹部以下膝盖以上还涂着花花绿绿的药水。
叶明珠低声道:“医生说他长大以后恐怕也成不了个男人了。”
听着这话,陈信很伤感,四个哥哥两个没结婚,没有后人了,结了婚的两个也只有春雷这么一个儿子,可他偏偏遇上这种灾难,注定陈家要落败了。
陈春雷滴着点滴,他闭着眼睛,似是睡着了,但他的嘴角还露出笑意,是在做一个好梦吗?梦见他的爸爸抓住了歹徒吗?他此时还不清楚他的身体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将来他知道了,他还会像一个男人一样活着吗?
陈信在侄儿的病床前站立良久,他没有去打动他,他想让他把这个好梦做到头,他的好梦可能越来越少了,让他去做吧!
他默默地走出病房,叶明珠问他以后打算啷个办?他说我还是想回陈家庄。叶明珠说那地方还适合这些孩子住吗?陈信说那你就不用回到那儿去了,不过春雷病好了以后我还是想带他回陈家庄去。叶明珠无语,她知道这个小叔子的倔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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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信告别大嫂回到了陈家庄。陈家庄大门紧锁,铁锁上锈迹斑斑,多日不在,钥匙也找不到了。他找了块大石头砸开锁,开门进去,院子里阴气沉沉,树木的浓阴下曾经是家人的乘凉地,是他与侄儿侄女们欢笑游戏的地方,如今却显得阴森恐怖。他走进自己的卧室,这里曾是他和三哥四哥睡觉的地方,但卧室依旧,人却渺渺不知。他看到床上有一把旧折扇,拿起来,细细端详,这是大哥的,他偷偷地拿了过来,没想到折扇上有一幅山水图,四哥见了也十分喜欢,两个人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结果扇子撕了一道口子,他悄悄地找到嫂子缝补好了又送回去,没想到大哥见他们喜欢就送给他们了,兄弟俩就共用着,一直留到了现在。
“四哥,你回来吧,弟弟再也不跟你争扇子了。”他急切地呼唤着,可无人应声,只有黄昏的落日斜斜地照在窗棂,只有黄昏的风轻轻地抚着窗纱。
他和四哥睡一个床铺,三哥则另睡一个小床。三哥喜欢看书,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他的枕头是最高的,但他有时候还要将枕头折起来以求更高,这样看起书来更舒服一些。他的口头禅是高枕无忧。他的床头是各种各样的书,这些书还不太整齐地摆放在那儿,似是还在等着主人来阅读。有一本书是摊开的,这正是那天中午休息时临睡之前正看的,是《林海雪原》。
陈信拿起书,看到那摊开处正是杨子荣消灭座山雕牺牲时的那段,这难道说冥冥之中有什么预兆?他将床上散乱的书收拾整齐。
出了厢房,他来到二哥二嫂住的正房,窗户上依稀残留着“喜”字痕迹,不过字迹由原来的大红色褪成现在的灰白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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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他来到大哥的屋子,在他的眼里,大哥是个仁慈的长者。很早他的父母就过世了,弟兄几个跟着祖父母一起生活,但祖父母年龄毕竟大了,几个孩子又非常顽劣,他们要管也有些力不从心,再有就是他们自己的境遇也非常不好,情绪总是很低落,郁郁寡欢,也懒得管几个孩子,于是约束小弟弟的任务就落在了老大的身上。俗话说长兄为父,长嫂为母。大哥在他的眼里那真如父亲一般。大哥娶了嫂子之后,嫂子对他也没有话说,那真的如亲姐弟一般。记得有一次他上树去摘梨子,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来,摔伤了腿,就是嫂子细心地照顾着他,直到他的腿完好如初。有时候他做错了事儿,大哥要责罚他,嫂子就护着他说,他还是个孩子,这么紧逼着他干什么?有什么心里话他也总是先跟嫂子讲,其实想来嫂子也比他大不了多少,但因为名份在那里,也因为嫂子的确对他很好,他十分尊敬和爱她。不过,有时候他们也在一起闹着玩儿,很开心的。而今,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没有了哥哥,嫂子以后该啷个办?他想不通这个问题,也不愿就这个问题多想下去。物品虽在,却已蒙尘,笑容宛然,恍如隔世。
出了庄子,他来到哥嫂的坟前,他依次磕头,嚎啕不止。
残阳如血,山风如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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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信独自一个人住在陈家庄,仍旧过着猎人的生活。陈家庄没有往日的热闹了,进进出出也只有他一个人,饿了自己弄饭吃,渴了自己烧水喝,再不就去溪边饱饮一顿,想说话的时候就去哥嫂的坟前坐一回,有时候也翻看着三哥陈礼留下的那些书。
一日,陈信背着猎枪钻进了深山,他要猎些野物来预备叶明珠他们回来。正是秋天,一些树木开始落叶了,地上的草也开始变黄,此时正是野兔最肥的时候,再过一些时候,大雪就要封山了,狩猎就不那么方便了。穿行在林海之中,阳光透过高大树木的茂密的叶子中间渗下来,好象是星星在天际闪烁,地上积着厚厚的落叶踏上去软软的像是铺着一层毛毯。他察看着四周,凭着多年的狩猎经验,他知道哪里是野物们出没的地方。
果然,他看见了一只棕褐色的野兔正聚精会神地啃着嫩草,他摘下枪,平端在胸前,打了一个唿哨,那兔子一惊,很快飞跑开去,陈信冷冷地笑着,几乎不用瞄准,一扣扳机,枪响了,兔子蹦达几下倒在地上不动了。
他快速跑过去拾起地上的兔子,看看打中的部位,正是兔子的耳朵,枪子儿从这边耳朵进去,从那边耳朵出来,丝毫没有伤到兔子的皮毛。他想到,再打到几只这样的兔子,就可以给嫂子做一个漂亮的坎肩了,兔子肉也可以让几个孩子过一个丰盛的冬天。
他将还滴着血的兔子挂到枪尖上,继续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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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里的猎物很丰富,只小半天时间,他就打了五六只兔子还有两只狍子,他感到收获很不错,便要打道回家。这时他发现地上有一行脚印,踩在厚厚的落叶上还兀自留下深深的印痕,他仔细看着,心里头说这是一只野猪的脚印,野猪很大,足有五六百斤。他立即兴奋起来,为自己的发现而高兴。虽然说凤凰山野猪成群,但多在一两百斤左右,上到三四百斤的就很少了,更别说这种超过五百斤重的野猪了。如果猎获了这头野猪,肩膀上的猎物就不值一提了,但要猎获一只五六百斤的野猪,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他想到了自己的兄弟们,忽然觉得很悲凄,兄弟五个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如果是兄弟五个出手,不要说是一头野猪,就是一只老虎,也不在他们话下。只是这一切都来得太迟了,假设不能成立。
虽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不足以应对一只野猪,但他还是决定试一下。他将背上的兔子与狍子藏到了一个山洞里,又搬了几块大石头遮住洞口,并在洞口边做上了记号,这才转身察看那野猪的脚印,辨别野猪行走的方向。整整猎枪,猎刀,还有干粮、水袋,心里默想着遇到野猪时可能出现的情况,吸了一口气,呼啸一声,壮壮行色,好了,可以了,于是沿着野猪的足印搜索前进。
陈信此时的心情是既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遇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大猎物,就像书法家见了王羲之的真迹,收藏家见了司母戊鼎,沙漠中旅行的人望见了绿洲,恋爱的人望见了久别的情人,婴儿见到了母亲的奶头一般;担心的是自己一个人的力量不能制服那头野猪,就像书法家见了王羲之的真迹不能据为己有,收藏家见了司母戊鼎缺乏钞票,沙漠中旅行的人见了绿洲却是海市蜃楼,恋爱的人望见了久别的情人正和别的异性在一起,婴儿见到了母亲的奶头却没有奶水一般,空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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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走了一程,觉得肚子饿了,便坐下来歇息,吃了几口自带的干粮,喝了几口水,自觉精神足了,便又继续赶路。
天色渐渐晚了,不知名字的小虫子在昏暗的林中胡乱飞舞,有的竟然直接向他的脸上扑来,他挥舞着手驱赶着,虫子却越来越多,挥之不去,驱之不尽。地上野猪的脚印也渐渐看不清了,他想该找个地方过夜了。在森林里过夜是猎人经常遇到的情形,他有经验,只是往日都是与兄弟一起,今日却是他一个人,虽然有些孤单,他却没有感到害怕。约摸走了一柱香的时间,他看到了一个绝佳的歇息之处,于是奔过去,放下猎枪,收拢了几根枯枝、树叶,点燃,火便熊熊地烧起来了。
看到大火,他想起那几只兔子,要是现在有只兔子烤来吃,那滋味一定不错,只是可惜为了追赶野猪他将兔子放到山洞里藏起来了。现在肚子饿了,也只能吃干粮了。
吃了干粮,喝了水,他靠着崖壁,怀抱着猎枪,准备睡觉了。
树枝烧到结巴时发出噼啪的声音,火星蹦起,有几粒还差点弹到陈信脸上,他向后挪了挪身子,继续睡觉。
忽然,他听到一声低低的吼叫,以猎人的警惕迅速醒来,睁开眼睛环顾四周,只见周围有几只闪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他猛然省悟到:狼!这是一群狼!
他端起猎枪,看着那绿光闪处“砰”地就是一枪,只听一声嚎叫,一匹狼倒在血泊中,其余几只嗷嗷叫着逃向远去。在远处,狼声四起,与山风呼应,颇为壮观。
陈信不敢再睡,持枪而坐,看着火苗渐熄,心说要赶紧找柴火,不然狼群回来他可就难以抵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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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抽出猎刀,跨过火堆,借着天上微弱的星光观察着周围,树木虽多,可都是参天大树,几米之下,连根树枝也没有,他只能一步一步远离火堆,但他也知道群狼很快就会回来,远离火堆一步,便多一分危险。
他终于看到了一棵倒地的半截树木,像是被雷击腰折一般,下半截还有些枝叶,上半截却已经枯萎了,这正是他要找的。
他欣喜地奔过去,举刀去砍树枝,连砍几根,觉得够一晚上烧的了,这才停手,将刀插进腰中,伸手去抱那些树枝。
正在这时,一阵风来,背后一凉,他情知不对,就势一滚,猎刀已操在手中,向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只听一声嗷叫,一匹狼跌向地面,鲜血四溅,抽畜几下,不再动了。他向四周看时,却有几十只绿色的眼睛盯着他。
他向后退了一步,那绿眼睛向前进了一步。
狼群发出低声啸叫,陈信听得是心惊肉跳,他紧攒着猎刀,对群狼对峙。
他不敢强攻上去,群狼也不敢硬攻上来,只是围着他,只等他一松懈,便要将他撕碎咬烂。
渐渐地,陈信有些支持不住了,走了一天的路,爬了几道坡,翻过了几道梁,一天几乎没有吃什么东西,体力消耗大,又没有得到补充,可是眼前的形势却不容他松懈,他只能硬撑。
他想起往日遇到这种危险时,总是大哥在前,他躲在最后面,几位哥哥护着他,像鸟儿展开翅翼护着雏鸟一般。
他回想着如果大哥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办?他想起大哥曾经对他说过一句话,狼狠,你应当比狼更狠!
要怎么样才能比狼更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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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看看手中的刀,又看看远处的火,不过二三十米的距离,他却处于狼群包围之中不得过去。
他挥刀砍了几截树枝,解下腰中的软索捆成一捆,背到背上,左手操刀,右手提枪,径向狼群走去。
狼群一见他走来,纷纷后退,却也退不多远,仍旧围成一圈。忽然一只狼踊身而上,向他扑了过来,他身子一侧,那狼飞了过去,后面却有一只狼悄悄地贴上来,猛地一口咬住了他的后背,好在他的后背上有一捆树枝,那狼咬断了软索,树枝散落在地。身上一轻,他就地一滚,滚到一只狼身边,挥刀向狼腿砍去,顿时狼腿两断,那只狼剩下两只后腿却也蹦着跃起,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
“真是一只勇敢的狼!”
他夸赞道,却也不敢掉以轻心,仍旧埋身于地,就在那狼要压上来时,挥刀刺向它的肚皮,肚皮是狼身上最薄弱的环节,而他的猎刀又非常锋利,只听哗啦一声,狼的内脏悉数喷出,那只狼哀嚎一声躺在地下,一动不动了,显然也是死了。
陈信操刀在手,连杀二狼,其余众狼一看势头不妙,不敢再上前,却也不肯后退。
陈信突然感到背后一阵疼痛,伸手摸去,却是一片血肉模糊,原来,那只从背后偷袭的狼已然得手,将他的后背咬伤了。他渐渐感觉右臂有些麻木,握刀的手不住颤抖。
不好,我受伤了,如果再不赶快跑到火堆边,我会有生命危险的。可是那堆火近在咫尺,却隔着群狼,竟像天涯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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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背的伤口依然在流血,他感到一阵昏眩,如果不及时止血,就算流血也会把他流干的。可是止血的药物刚才都放在火堆那边的行囊中,如果要止血还是要到那边去。他提起枪,对着狼群放了一枪,狼群四散开来,他趁机跑向火堆,解开行囊,找出治伤药物,涂抹到后背上,这才将血止住了。
他看着将要熄灭的火堆,再看看不远处他砍下的树枝,再一次站起身来,向树枝走去。
狼群似乎为他的勇敢精神所感动,又或是害怕他了,居然没有围上来,他顺利地抱了树枝过来,放到火堆上,一会儿,树枝便熊熊地烧起来了,这下子狼群见无机可趁,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远了,跑到远处,发出阵阵低啸,仿佛是告诉同伴们,袭击失败了。
陈信在火堆旁眯着眼睡了一会儿,天就亮了。天亮的时候,他看到前面三只死狼,心头仍有余悸,这是他第一次一个人面对群狼,而他终于战胜了群狼,不仅保存了自己,还消灭了三匹狼,这是个不小的胜利,他也终于从一个小猎人变成一个老练成熟的猎手了。
他已经破了大哥一次打死两匹狼的记录。
他显得有些兴奋,长啸了一声。声音远远地飞出去,遇到对面的山谷,又远远地飞回来,形成巨大的回声,这回声在山谷间振荡,惊起鸟儿扑愣愣地飞起,发出阵阵尖叫。
有了三只死狼,他又受了伤,再也顾不上那只野猪了,他心说,便宜那只野猪了,不过,等他伤好之后,他还是来寻找它的。
他用软索将三只狼捆起来,然后用猎刀砍了一根粗大的树枝当成一根扁担挑着,忍着后背的痛,一步一步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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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重庆市 2014-10-9 10: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陈家庄,他重新清洗了伤口,又换了药,用绷带缠好,再穿上外套。他想起藏在石洞里的兔子和狍子,于是提着猎枪,挎着猎刀又出门了。
他找到昨天藏物的位置,搬开大石块,看到猎物还在,心里十分高兴,用软索捆了,砍了一根粗树枝挑了,一路哼着小曲儿回到陈家庄。
他看着满地的猎物,心说这下子孩子们吃的肉有了,嫂子的皮坎肩也有了。
想起嫂子,心里一阵阵的甜蜜。虽然是嫂子,可是他始终当她是亲娘。中国人历来有“长兄为父,长嫂为娘”的习俗。
嫂子此时正带着侄儿在城里治病,算算日期,他想他们也该回来了。
他将兔子、狍子、狼剥了皮,将皮硝好,用木条撑起晾在通风的过道中,将一些不食用的内脏扔掉,能够食用的留起来,又将肉风干,一起用几只大缸装起,封了口放到井里去,这是陈家庄独有的保鲜方法。他们用这样的保鲜方法可以保证新鲜肉在夏天一个月内不得坏,比城里人用的冰箱还管用。
可以给嫂子一个惊喜了。忙完这一切,他有点累,躺在床上想着、盘算着。
他很清楚地记得嫂子嫁到陈家庄时的情形,仿佛昨天的事情一样,嫂子披着红盖头,上身穿着红缎袄子,下身穿着红绫裤子,脚上一双红绣鞋,身材袅袅,脚步聘婷。他跟着一般看热闹的人赶趁,欢喜异常。
到了闹洞房的时节,有人教唆他说,你要是敢摸你嫂子的咪咪一把,你就是好样的。他笑了,回答说,这有什么不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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