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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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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1-13 18: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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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高新区名城路和信名城小区,按照购买合同约定,于2014年12月30日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12月30日上午,广大业主应约如期来到该小区售楼部,通过查询了解和查看小区房屋之后,发现和信名城小区根本不具备交付条件,原因如下:
一:和信名城小区在房屋竣工后,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三证两书,以及《房屋实测面积登记表》《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小区绿化脏乱差,没有达到路通,水通,电通。合同中所写的配套设施是超市,幼儿园没有丝毫进展。
三:商品房屋的建筑与所签合同内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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