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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 号,武穴供电公司与湖北金典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委托开发协议.10月8号在没有与被拆迁户签订任何赔偿协议,事前也不告知被拆迁户主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违法强暴拆房,使本楼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我们先后向市委政府信访,公安派出所报警,并向供电公司维权申诉,集体签名,强烈要求:公司与开发商立即停止渎职侵权行为,依法对房屋被征收人做好补偿、安置,并保障被征收人享有居住回迁的权利。但是,时至今天,没有人来认真过问我们"群众的小事",失去住房,可以流浪生活吗?作为国网公司的基层党委领导,这种作法,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吗?
我们非常希望大家勇跃参与投票,也希望在这个论坛上求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 让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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