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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碧水青荷

周玲新对八旬老人桂金风的伤害是侮辱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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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6 20:2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信访科科长说一个案子.就算当事人零口供.只要有一两个证人能够提供证明.就可以定案.可是此案五人在场.有三人证明周玲新推倒桂金风.一人所处位置不同.说是Hu倒的也符合当时的情理.况且.周玲新自己的口供说拉倒桂金风.此案为何三个月了.仍结不了案呢.周玲新始终没有刑事拘留呢?到底谁在暗中干预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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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6 20:4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玲新口供说把桂金风拉倒.看到桂金风倒地.听到桂金风说腰断了.腰断了.可是.周玲新还是扬长而去.周玲新一到病房.立即把门关紧.饶女友跟在周后面.叫不开门.如果她不是故意伤害桂金风..她怕什么.作为护士.职业的敏感使她知道.只要等老人跪下.推倒老人.老人必受伤.她感到可以报一掌之仇了.只要是有正义感的人.只要是公正地看问题的人.都可以从周行为上看到.分析到周确确实实是故意伤害桂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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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6 21:0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月七日.公安局第一次送周玲新故意伤害桂金风刑事案案卷时.检察院批捕科说公安局对周玲新不刑拘.不收案卷.并且批捕科科长亲自到公安局法制科.请求对周玲新刑拘.并且定下一条.从今往后.只要不刑拘的刑事案件的案卷.他科不收.从中可以看到.青林派出所两次网上申报对周玲新刑拘是合理的.可是公安局始终不批.说要请示领导.至今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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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6 21:0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月七日.公安局第一次送周玲新故意伤害桂金风刑事案案卷时.检察院批捕科说公安局对周玲新不刑拘.不收案卷.并且批捕科科长亲自到公安局法制科.请求对周玲新刑拘.并且定下一条.从今往后.只要不刑拘的刑事案件的案卷.他科不收.从中可以看到.青林派出所两次网上申报对周玲新刑拘是合理的.可是公安局始终不批.说要请示领导.至今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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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8 02: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律网。中华律师第一网。询问周玲新对桂金风的伤害是故意伤害吗?律师回答是故意伤害。孙俊俊律师说《电话15172544340》周玲新对桂金风的伤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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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8 02: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家芬律师说〈电话13864669856〉周玲新对桂金风的伤害是故意伤害,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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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8 02: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曾胜勇律师说〈电话13886134905〉周玲新对桂金风的伤害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报警,同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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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8 02: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宁律师〈电话13995941499〉点评省县电视台法制专栏节目,擅长刑事辩护。〈电话13995941499〉李宁律师说周玲新对桂金风的伤害:应当属于故意伤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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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8 02: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武穴律师探讨周玲新对桂金 风故意伤害刑事案,律师说,不管是推倒还是拉倒,只要周玲新主观要伤害人,可以定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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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11-28 02: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玲新因饶打了她丈夫一巴掌,找关系拘留了桂金风的儿子,仍不解恨,引诱老人下跪,推倒老人,发泄心中的怨恨和愤怒,报一掌这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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