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欺骗、伪造找人代填选票的方式当选村委会成员。 寇先义和左明刚等人近十年来,基本从不进行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表面张贴选民名单和走正规程序给上边来人看表面,另外一方面镇一级政府也有不作为得过且过或者少数人由于利益关系掺合相关违法事实,实际他们暗箱操作找人填写选票,多次造假充数,剥夺绝大部分老百姓的选举权。选举形同虚设,以至于到后来选举,一般的村民都知道是虚假的根本不想去,大都是他们的兄弟亲戚朋友去参加。最近一次选举2014年11月17日左右,左家弟兄除了左老六(左祥至今关押着)能到的都到了,跃进村人口一千多人,参加选举的只有二三十人,基本都是这些人的亲属亲戚,别人大都没去,主要是不想凑热闹或者惹事,这样的选举从选举法上是否合法?连十分之一的人都不到,能算做一次成功选举么? 如果有上级机关很公正的组织一次全村民的选举,结果肯定会截然相反,这个可以试试! 对于这种瞒天过海欺世盗名,公然违背和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行为跃进村村民人尽皆知,可以走访跃进村村民,百分之八十左右以上都知道这个。 寇先义和左明刚多次在公共场合叫嚣,我书记(干部)不是要你们选举的,是花钱买来的。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 1、 多年来和村霸恶势力左家(其中左家老五左明刚在村里任职治保主任,贪污严重)勾结,作威作福,先后殴打过多人(跃进村三组李化国、跃进村一组老党员王大祥及其母亲、跃进村四组许清理(音)、已经死亡的石金强等人)。跃进村一组老党员王大祥,因为在开党员会时坚持原则,被寇先义借故打伤住院,并认医药费1200多。当时王大祥准备去镇政府上告,走到潞市镇杨集街被寇先义找人接回,并赔偿医药费,后来王大祥因为觉得势单力薄,又觉得寇先义有关系在政府,所以不了了之。可找王大祥进一步核实。
2、 对于这样的恶贯满盈的村干部村民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但又无可奈何,每次村民想狠下来上告,寇先义就通过一方面说自己政府有人,一方面给以好处等方式恐吓威逼利诱他人最后作罢。村民大都文化程度比较浅见识不多,没钱怕事,不敢或者不知道怎么去上告走访,另外有少数一方面人也通过一些途径维权:上网发布信息、上乡镇政府去上告等,最后多种原因不了了之。不疼不痒,导致他们现在越来越嚣张越来越目无法纪,也有些人多年坚持和他们抗争,被打击报复。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贪污集体财产。 据一般老百姓知道的可以估值达三四百万之多,令人发指!!!这仅仅是一个贫困村出现的现象。当然还有些暗地里不知道的情况。 1、2000年左右,强卖和私卖村里位于丰乐十字湖的267亩水稻良田。 参考邻村类似土地卖款估值100万左右。 其中227亩地属于跃进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村民共有,先后两次被私卖强卖,第一次大概是1997年左右,卖地使用权13年,卖价16.5万左右;当时的书记李治和卖了后可能还没拿到钱出车祸死亡后,所有费用基本在现在的村委会所占,第二次是2013年左右,卖地使用权32年,卖价33万,未向村民公开公示。仅仅这处卖地50万以上,涉案金额50万以上。资金根本不做公示,窝分。第一次卖田前书记李治和参与,当时的支部书记李治和车祸死亡,这个账面估计很多他会歪曲到他身上,但据村民反映,李治和在卖田后钱款未到就车祸意外身亡。 第二次卖地是通过彭的金、赵传勇、左明金(左老二)(注这三人没法核实身份证信息,故同音处理,请予以核查)来卖掉,据说他们每人获利十来万,村里所得33万,总计是60多万,该钱款本应分给村民以及村里公益事业,但是从未给村里做过任何事情,之前连村里的办公室都没有、道路破烂不堪也从未修理,2014年通过上级扶贫拨款给修路修村委会办公室。该田地一方面是私卖,一方面钱款不知去向,很可能被瓜分侵占,做账做平。 另外跃进二组靠山边的227亩之外的水稻田,大概有四十亩地。2004年,2005年左右卖掉,卖给龚道国(名字具体需要进一步核实),具体金额不清楚,没有通过老百姓,而这些田地都是村民自己带饭去开荒的。村民异常气愤,但是敢怒不敢言,因为村里稍微有点灵活和本事的人,大都在外边,搬离或者被收买或者胆小怕事。
以上总计田地267亩左右,按照邻村枫梓院(又名新风村)同样卖田,一亩地一年100元,这些田地卖四十年左右也有100万左右。新风村和其他村分给村民一些。跃进村基本什么都没有分配也没做公益事,被吃喝送礼侵占,请进一步核查。 2、以13万元的价格私卖强卖贱卖七村村民集资和上边拨款建造的造价100万元左右的小学,钱款不知去向,无拍卖程序不合规不合法。 第一, 仅跃进村百姓按人头每人都集资200元左右,当时跃进村有村民1370多人,这一项集资合计大概27万多,并且后来陆续有新风、旭光、同心、立新、工农、胜利这六个村参与共同集资办校,加上上面拨款救助,总计造价应该达百万之多。最后13万元卖给其关系户左家三兄弟,根本未经评估,也未经村民大会同意。据村民传言为了堵口,给相应的几个集资村的村长一人5000元,应该没有上账目,请进一步核查。
第二, 集体的学校,凭什么私卖?有没有公开拍卖程序?所卖钱财去向哪里?据村民反映,根本没有通过村民大会,直接强卖,后来外面传言卖掉13万,寇从顶出18万不卖,最后左家三弟兄占着。另外一间卖给宁长学6万(据说后悔买下,因为即使住着,和左家兄弟相处也不容易),剩下的大部分被左家三兄弟(左老三左明奎、左老四,左老五左明刚)占有,学校占地面积14亩。 2、承包田地不见钱款,卖掉多个地方田地给别人做宅基地,这些钱又哪里去了? 第一, 潞市二中门口主要是跃进村一二组的田地,大概有89亩地(后边附件协议书上是89亩,村民联名请求书上是96亩地),承包给跃进二组王大敏和宁长林等人十年,一亩地承包价格是150到180元,承包十年的费用是16万左右,到期2008年9月30日,到期后目前大概卖给村外别人做宅基地建房子的有24处左右,每处价格从开始6000多到现在四万多,平均大概每处至少有两万多元。(具体还需要进一步核查)。 上述两项合计有六十万元左右的款项。
当时和一组村民签订有协议书,可以参考附件图片,所得一部分给村民,一部分用来做村里公益事业,并且有支部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共同收取费用,协议到期后,田地归还村民,但是这几项都没有做和实现,并没有给村民开过会分过钱,附件有村民联名请求书以及协议书原件,有村民签字和手印。请进一步核实。 5、贪污村里的困难户补助,伪造信息骗取低保,侵占民政下放物资,随意开条换钱,有些钱财不进村账目,去向不明; 第一、 自己的兄弟亲戚,好端端的比别人过得好还吃低保,拿粮食补助,真正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老弱病残等人反而没有。如寇先强(寇先义亲弟弟),之前寇先义的父母以及兄弟很多亲戚都吃过民政补助,低保等, 第二、 民政照顾的物资粮食随意分配,很多关系户受益,包括跃进村寇正祥等人。有传言他们卖过粮食,民政补助孤寡老人的米粮,大都吃不到,被私吞私卖。这一点需要走访全村调查。也是村民都知道的事情。 请重点清查民政物资发放,低保发放,粮食补贴等项目,据农民说,都没有合理分配和发放,很多被送人情和贪污! 第三、 村治保主任左明刚威胁老百姓,家里树如果让他卖,可以吃低保,如果不行,即使现有低保马上取消。 第四、 村治保主任左明刚及兄弟买卖小哑巴的树,王银贤说亏了,王银贤的老婆长期病号,低保被取消,王银贤去丰乐政府,后来死了,据家人和同村组村民说是气死。此事不了了之。村里有三个哑巴,残疾人,低保被取消,据说贴左老五,照片,吃着低保,这个不是很清楚,可以进一步核查。 第五、 跃进村二组两个小哑巴,上边,民政拨款7500给他做房子,小哑巴的家人在追查这个事情。找过钟祥残联,目前情况不清楚。恳请政府机关予以核查并进一步核查粮食补贴,补助等下发情况; 据李化国反映,寇先义可以私人开条子抵土地费,拿150开300,拿300开六百,有好几次,一般是双倍。有证人证言,这个相信在别的村民处以及自己的亲属处都做过同类的事情。 。。。。
现在的基层政府都这么diao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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