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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4-12-20 00: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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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元辰 于 2014-12-20 00:50 编辑
如果不要求手持身份证照相,还是你挂帅,我敲边鼓。
我是不愿手持身份证照相的,我自己很尊贵自己。这网上玩的事,竟比入党宣誓还严厉,我才不干呢。
建议将版主任命制改为聘请制,理顺权利义务关系。网站管理层通过对人员的考察和短信征求本人和网友意见,选聘首版。由首版推荐其它版主,与首签订版面维护合同,按合同落实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这样,才有利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依法治国的情况下,没有聘任合同的约束,大家都觉得是早起晚散的事。网络管理要适应新形势。
现在,版主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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