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您们好!自2015年1月1日我市主城区实施全面禁鞭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下,禁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同,实现了预期目标。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传统习俗对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影响是深刻的,禁鞭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实施禁鞭以来仍有极个别市民法律意识淡漠,我行我素,对政府颁布的禁鞭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放鞭、随意任性放鞭、顶风违规放鞭,被群众举报和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先后有10人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理。当他(她)们被送进拘留所,失去了昔日的自由时,他(她)们才对自己违规燃放行为而感到深深后悔。 各位市民朋友:春节即将来临,春节是传统佳节,是万家团圆的喜庆日子,也是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多发、高发期。为了坚决维护市人大《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鄂州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维护广大市民朋友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友情提示:请您遵守禁鞭规定,争做文明市民!我们再次重申:对在城区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是党员干部的还要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还要对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为鼓励广大市民检举揭发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实施举报有奖活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并及时兑现,同时为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摒弃陋习,传播文明,做到婚丧嫁娶不放鞭、开业庆典不放鞭、乔迁新居不放鞭、节庆娱乐不放鞭。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每天做起,为创造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 祝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节日快乐! 鄂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