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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第4期)
各城市客运企业: 由于今年我市春节前后阴雨连绵,交通运输通畅阻力增大,给春运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个别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漠视法规,顶风违纪,趁机哄抬票价,欺客、宰客、甩客,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运营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现将我处近期(2月26日至3月2 日)查处的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租车查处情况 恒昌公司:2台。1、未按乘客意愿到达目的地1台:鄂GT0177(待处理);2、拒载乘客1台:鄂GT0049(处罚100元)。 大鹏公司:3台。1、无故不使用计价器2台:鄂GT0652(处罚100元)、鄂GT0219(处罚200元);2、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1台:鄂GT0359(待处理)。 中联公司:2台。1、未按计价器显示金额违规收费2台:鄂GT0621、鄂GT0608(各处罚100元)。 雅达公司:2台。1、未按计价器显示金额违规收费1台:鄂GT0122(待处理);2、无故不使用计价器1台:鄂GT0677(待处理)。 另:物价部门举报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5起(待处理): 1、恒昌公司3起:鄂GT0479、鄂GT0472(2次);2、雅达公司1起:鄂GT0387;3、大鹏公司1起:鄂GT0111。 二、公交车查处情况 公汽公司:4台。1、到站不停4台: 12路鄂G16676;20路鄂G17360、鄂G17361;13路鄂G15309(待处理)。 交通发展公司:1台。1、到站不停1台:26路鄂G16800(待处理)。 三、前期通报待处理车辆情况 1、经过调查核实,无效投诉有4台次:鄂GT0616、鄂GT0321(1次)、鄂GT0406、鄂GT0287 2、经过调查核实,有效投诉已处罚有8台次:鄂GT0309、鄂GT0437、鄂GT0527、鄂GT0541(各处罚100元);鄂GT0321、 鄂GT0656、鄂GT0073、鄂GT0287(各处罚200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春运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强化驾驶员优质服务教育和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量化责任,努力完成2015年行业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市公交客运管理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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