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中国共产党党员,近十年党龄。用党性担保以下陈述能保证百分之百真实,如有任何污蔑诽谤愿意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诉求: 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1、 出具一份真实的事故认定书,出具一份死者家属看得见的事故认定书;(为何干鹏展说2013年4月1日已经出具事故认定书,而我在2013年4月7日去找他时不敢给我?) 2、 为啥事故发生到现在,公安部门都不敢给附近区域的监控录像给家属和当事者(我舅舅)看,难道这是怕暴露公安局长家的隐私还是为了保护民间传言的黄冈某位副市长的亲戚? 3、 我们重申对于我舅舅的责任,我们家属保证不予追究,交警大队不能串通派出所随便找个理由把他拘留十几天,对百姓刑讯逼供,伙食费要了好几百后,对于我舅舅这样的单身汉,我们没要他一分钱,为何还要被公安局刑讯逼供?我父亲犯错,付出生命的代价,我舅舅犯错,付出良心和被拘留的代价,难道肇事者就能逍遥法外?难道武穴交警在家属要求依法处理时故意徇私枉法,家属上访后,联合公安局随便造假事情就结束了?我们的共产党去哪了? (一) 事情经过 二零一三月元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左右,我父亲(事故中的伤者,现已去世)坐在我舅舅的摩托车上后拉着一板车(我知道这样骑车和坐车存在很大危险性),在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石佛寺镇的张岭上村胡六义垸处,板车被一从胡丛立沙场卸完沙后的一货车同向超车挂倒,我父亲和我舅舅双双倒地,舅舅当时没大碍,父亲当场昏迷。由于农村人没经历这些事情,而且人已昏迷救人要紧,家人只记得赶紧救人,忘了及时报警,到晚上九点左右去武穴交警大队三中队报警做笔录。当晚我叔叔们去沙场问车辆的信息,当时沙场老板同意告诉,由于家人疏忽忘了记录,当晚我爸在当地医院做了开颅手术后,第二天一大早家人再去问沙场老板,沙场老板意识到开颅后问题可能较大,就拒绝透露消息。上午家属去交警三中队要求调看事故附近的监控录像被拒,理由是需要公安局长签字才行。后来家属一直在催促事故的进展,一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到2月15日,我父亲病情加重,转院去武汉。我们家属去三中队通知交警,电话打了一圈,从周志鹏推到范少成再推到吕成明再推到陈立武……(这些我都有电话录音),最终由于三中队的人事调整这事就不了了之,我父亲与2月19日不幸在武汉逝世。 (二) 玩弄百姓 在没有任何人通知的情况下,我哥哥于4月1日去问问处理结果,交警大队接待人员又换成指导员干鹏展,他给我哥湖北军安司法鉴定所对事故鉴定的复印件后(到目前为止家属只收到这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收到),又没有任何音讯。2013年4月7日再次找干鹏展,又无任何结果。2014年2月19日,又有电话号码为:18986751119的警察忽悠我说尽快问干鹏展为何没及时给家属事故认定书,问一年多后又是了无音讯。 (三) 天价黄鹤楼
作为家属,发生这样的不幸后是需要理智的处理,父亲生前也有二十多年党龄,一直相信在党的领导下能依法办事,虽然我知道我父亲也有很大过错,但我一直认为人的生命权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可能由于自己或大或小的过错就不明不白的死掉,很遗憾的是这些想法到了武穴后所有的想法完全破灭。由于自己不抽烟,在外读书工作的时间很长,对家里的行情不熟悉,刚开始去交警大队给人家发烟(25元钱一包的,当地俗称满天星)都没人接(不仅不接烟,家属也不接待),后来了解了“行规”发他们40块钱一包的黄鹤楼他们才接(他们自己抽的就是这种)。 (四) 公安局公然造假
“五、信访人目前停访息诉情况
由于久等湖北军安司法鉴定结果,导致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拖延时间,经信访民警的多次做工作,胡利斌已表示理解,不再上访,现胡利斌已回到上海浦东正常工作”
武穴公安局的欺上能力太强了,居然敢公然造假。看到这个所谓的结果,胡利斌很气愤,倒是胡茂珍情绪很稳定。我父亲死了那么久,如果你们没有伪造家属签名的话,我相信绝对没有一张有家属签名的事故认定书,一张连死者家属都见不到的所谓的“事故认定书”,那应该也是一个“奇迹”,那个事故鉴定书应该直接烧给我父亲,而不是欺上交给公安部。更别说家属对你们多理解,就差给你们送锦旗放鞭炮,送慰问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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