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络上,一组警车被贴违停单子的照片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扬子晚报记者与爆料人取得联系后得知,事发地点位于鼓楼区白云亭路,是一条主干道。因为路边就是鼓楼公安分局新建成的办公大楼,每天都有不少警车停放在路边,给来往社会车辆和居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对于警车违停一事,附近的老百姓是怨声载道,一位市民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警察作为执法者都不能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何以去执法呢?在警车违停的路边就有交管部门树立的一个禁止停车的指示牌,可是尽管这样,警车仍然停在路边。 当地居民表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交警来给这些违停警车集体贴“黄单子”了,可是尽管如此,交警贴交警的单子,公安分局的警车依然违停。让居民不解的是,因为交警贴的是黄单子,按照规定是要扣驾驶执照的分数的,交警已经来贴黄单子好几次了,看来扣分在鼓楼公安分局“行不通”。至少不会扣到个人,不然肯定不会有警车违停了。(3-31来源:扬子晚报网) 首先要为南京交警不讲同门之谊,不惧伤了同门和气,正常执法“一把尺子量”的作法叫好!这种公心、这种正气、才是公正执法的基础,才有公信力,才能让人信服! 但在叫好之后,还有很深的疑虑挥之不去。那就是当地居民所说的“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交警来给这些违停警车集体贴‘黄单子’了,可是尽管如此,交警贴交警的单子,公安分局的警车依然违停。”这种你贴你的单子,我违停我的车子现象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难道贴的“黄单子”对于这些违停的警车只是一张废纸?甚至还成了一种装饰?不然为什么屡贴屡违?既没有影响这些警车驾驶员的驾驶资格,也没有影响这些警车继续上路行驶,还没有影响这些警车继续违停,岂不怪哉?说这样的执法是一视同仁岂不牵强? 按照南京市交管局和城管局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执法工作的通告》,“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停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对驾驶人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规定很明确,处罚很严厉。但这个规定在鼓楼区白云亭路这些违停的警车面前却变成墙上画的虎,这些处罚在鼓楼区白云亭路这些违停的警车面前却那样苍白无力。在这里,交警贴“黄单子”似乎就是例行公事,“一把尺子量”的执法好象也是逼不得已! 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法律的执行者,理应带头守法。这既是对警察最基本的要求,这也是警察最起码的素质。试想,如果警察不守法,哪来公信力?在执法时又如何让公众信服?南京这些屡被贴“黄单子”,屡屡在违反停的警察难道连这点最基本的要求也做不到?连这点最起码的素质也不具备?这不禁让人猜想,他们平时是怎么执法的?在工作中能够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吗? 从另一种角度说,如果这些多次被贴“黄单子”,但依然违停的车辆不是警车,而是社会车辆、百姓车辆,交警还会这么无可奈何?这么温柔敦厚?还是这样只管是贴“黄单子”,而不让“黄单子”发威?想来肯定不会的。但为什么对这些屡贴屡违的警车却一直下不了手呢?这样只管把“黄单子”贴下去,而不是把“黄单子”变成硬处罚,会让百姓怎么看?老百姓的怨声载道又怎么消弥?百姓会想,难道法律只是“律”百姓?法规只是“规”群众? 南京的执法者要想让百姓相信《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执法工作的通告》是硬规定,相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不妨从这些屡贴屡违的警车做起,动一回真的,来一回硬的,让墙上画的虎走下来,伤一次人,这样法律的严肃性才会体现,警方执法的公正性才会彰显,百姓的怨声才会消弥。这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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