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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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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想1 于 2015-6-4 08:40 编辑
致民众馨苑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一封信
“民众馨苑”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
你们好!我们是“民众馨苑”小区二栋业主,现就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改善与贵公司进行协商。
2011年1月8日“民众馨苑”开盘以来,大家被“襄樊鑫民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房屋开发商,法人代表:李昆松,实际开发人:周立波先生)对外宣传的小区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绿化面积超过70%(广告宣传网络仍有图片留存)等吸引。虽然当时房屋尚未竣工交付,但在开发商以及销售人员(刘某、王某,合同书上有签约人)承诺将与毗邻的“中房·城中雅苑”合并统一管理并将建设健身休闲场所等配套设施后(多名业主均可证明),支付房款成为业主。
2012年1月1日一期房屋交付,在绿化、健身、门禁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前,广大业主满怀期待陆续入住,翘首以盼二期尽快完工,早日享受优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三年半时光已逝,但小区还是刚入住时那副模样,杂物乱堆、垃圾熏人、门口破败、无处锻炼……
身为“民众馨苑”小区业主,购房时房价与“城中雅苑”价格相差无几,后期物业费用按照一类小区标准收取。朋友到访时,没有听过小区名字,更不容易找到入口大门;下班后,想和老人、孩子散散步,也只能去旁边小区蹭个场地……当别人问起“为什么会买这个院子”时,我们也只能自我安慰地说“二期建好后就会好的”,同时也会问自己“究竟什么时候二期能建好”。
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与开发商父母同住一个院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业主,我们不愿意与之为难,毕竟二老年纪也大了,同时也抹不开情面。因为每天早上出门时,他们会与我们打招呼寒暄几句;深夜回来开门时还不忘多看一眼,确保小区安全。我们希望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虽然你们都是一家,还有物业公司好像今年没有通过审核哦)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问题。为此,2015年以来,业主们已两次商议并向开发商表达了意愿,而时至今日也未见你们公开答复及改观。虽然,4月份期间社区、开发商组织开展二期拆迁签约工作,但经过多方渠道了解,短期内二期开工无望。
属于业主的权利,大家没有集体行使,不是因为没有意见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维权渠道,而是碍于邻里关系、念及周老板病情,同时还对开发商心存希望。但是事与愿违,在几次协商问题的过程中,开发商代表、物业公司既不现身,更不解决,我们这些弱势业主也只好集体发声、共同行动了,来维护自身权利。享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诉求,我想这其中也一定包括周老板的家人与朋友吧!
现在针对目前大家集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开发商进行答复:
1.建立小区大门及围墙。在目前二期建筑(即一栋)短期无法开工状态下,开发商应当将现有的二栋与前面未拆迁的房屋分开管理,使一期形成独立院落。避免闲杂车辆、人员随意进入。
2.建立健身及休闲活动场所设施。要求开发商移除堆放在二栋一单元楼下的建材,在此处安装健身娱乐设施。
3.拆除业主公摊土地上的房屋。二栋房屋东西向两排二层平房属《土地证》划定的红线区域以内建筑,属于一期业主公摊范围。根据《物权法》之规定,公摊面积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要求开发商将侵占业主公摊土地的违法建筑拆除,并建设纳凉、休息场所;同时,未拆除之前的所有收益收归全体业主所有,并进行公示。
4.新建自行车车棚。由于业主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数量较多,小区西南角的自行车棚已无法满足需求。要求开发商在拆除平房后,新建自行车车棚。
5.完善路面硬化。二栋北面区域裸露的泥地上堆放有升降机等钢铁杂物,要求开发商移除杂物并完成地面硬化。
6.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绿地内禁止种菜、泼粪,移除堆放在小区内的杂物,公共区域及时打扫卫生,停水、停电提前通知。禁止外来车辆(业主亲属除外)随意进出一期业主公共区域;禁止在小区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禁止社会闲杂人等随意进出。
时至今日,广大业主仍选择采用理性的方式与贵公司协商,没有采取部分业主提议的打横幅、堵门堵路、集体上访等方式表达诉求。在此,我们也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重视广大业主意见,及早开工落实!
最后,祝周老板及家人身体健康、生意兴隆,也祝你们能与广大业主和睦共处!
以下是2015年6月2日拍的现状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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