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漳县薛坪镇的女子闫某梅自作聪明,用假姓名“姚闫梅”与他人谈恋爱,先后从一男子手中骗取共计34400多元的钱财。近日,闫某梅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6月14日,南漳县板桥派出所接到村民杨某(男,34岁,未婚)报案称: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他被一个自称姚闫梅的女子以谈恋爱为名骗走32000元现金和价值2400元的衣物后失踪。民警从户籍信息系统中没能查到叫“姚闫梅”的人,经过分析认为“姚闫梅”可能是个假名,真实姓氏有可能为闫。于是,通过技术查询,共查到本县叫“闫×梅”的妇女50名。经过杨某辨认,确认其中一名1985年出生的闫某梅就是自称“姚闫梅”的女子。在查找无果后,警方将闫某梅上网追逃。 今年6月24日,警方根据线索,在襄阳市民主路一酒店内将闫某梅抓获。据闫某梅交代,2013年5月,她与丈夫离婚不久,经人介绍,与本县板桥镇男子杨某相识,并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与其交往。随后,以家里盖房子差钱为由,她共向杨某借款28000元。2014年1月,在收到杨某打来的最后一笔款项后,断绝与杨某的交往,隐藏于襄阳市区一酒店打工,并已重组家庭。 目前,闫某梅因有身孕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