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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院一住户家突冒浓烟 原是烟头丢后未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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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服务奖章

IP属地:广东省广州市

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5-7-6 20: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日下午,原湖北制药厂家属院居民赵奶奶一脸焦急地跑到樊城星月社区居委会,向值班人员马腾越求助:“小伙子,赶紧去看看,一号楼2单元2楼有浓烟冒出,两家住户都不在,我们也不知道是哪家的房子出现了问题。”马腾越听后立即向事发地冲去。

  在一号楼周围聚集了不少居民。马腾越在居民的协助下,第一时间找到电闸并拉下。后社区网格员与房主取得联系,房主赶回家后发现,是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将垃圾桶引燃了。

  原来,当日下午,房主的儿子出门时将没有熄灭的烟头扔在垃圾桶中,没想到引燃了垃圾桶中的可燃物。

  据消防部门介绍,居民家中有许多可燃物品,如窗帘、沙发、被子、家具等,它们的燃点一般在200摄氏度至300摄氏度之间。而燃着的烟头,表面温度就有三四百摄氏度,中心温度更是高达800摄氏度,远远高于这些可燃物的燃点。

  当燃着的烟头掉在这些可燃物上时,只需一分钟便会引起可燃物燃烧,最后酿成大火。如果点燃的是化学纤维、橡胶等物质,还会散发大量有毒气体,威胁人的生命。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不要躺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吸烟,更不能醉酒吸烟;如临时有事,必须确保烟头彻底掐灭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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