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不少大学生希望能找份兼职工作,给自己赚钱生活费,减轻家庭的压力。7月13日,家住汉南社区的小康向社区求助,希望能帮他要回兼职期间的薪酬。 原来,今年21岁的小康是武汉某大学的在读大二学生,放假回到襄阳的小康,想着给父母减轻生活的压力,于是在人民广场附近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小康与商家谈妥了薪酬标准,工资第一个月1500元到第二个月可以增加到1800元。 但是工作了三天后,商家因为种种原因将小康辞退,且没有支付小康的工资,为此小康找到商家理论,但对方似乎并不在意。 汉南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于是找到这家商家,经过协商,商家答应在8月15日,支付小康150元的工资。 有法律专家提醒大学生,兼职工作和正式工作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找寻兼职时一定要与商家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当权益遭到侵害时,也要注意保存证据,通过劳动部门与商家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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