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促进志愿服务的措施 第十五条 对志愿服务成绩良好的义工,因升学、进修、就业或其他原因需要志愿服务效绩证明者,将予以证明,发给服务绩效证明书。 第十六条 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会的爱心回报。 第十七条 年底考核义工绩效,评比优秀义工,发放证书及奖励。 第十八条 参加活动及捐赠累计达三次以上或者参加活动达到18个小时后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由理事会统一在QQ群、论坛及一定的活动现场发布广告信息。 第八章 探访对象的产生及服务 探访对象名单由个人、民政、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等提供或直接向义工分会外联部报名申请。 第十九条 审查 义工分会理事会接到信息后安排专人进行专访,核准服务对象信息及摸清服务对象真正的需求。 第二十条 评估 服务对象的信息核对完成后,理事会进行援助资金及物品捐赠评估、开支预算。 第二十一条 服务活动计划拟订、发布 对服务活动的主题、服务对象的需求、负责人、参加人数等规划,经理事会制定后发布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第二十二条 执行 实行爱心小分队制度 一、报名参加的义工、报料人均可但当爱心小分队队长 二、指定的爱心小分队队长 三、与理事会签订《义工服务活动协议书》,负责此次活动中的所有事务 四、现场分工明确,有条不紊 五、义工按照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志愿服务 六、义工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个人或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结成团队开展志愿服务 第九章 主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个人 一、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展现义工的良好形象; 二、举止端庄,衣着整洁,不说脏话、粗话; 三、遵守信用,忠于职守。因故拖延或不能参加,必须提前通知理事会和爱心小分队队长; 四、平等相待,谢绝馈赠; 五、不打探服务对象的隐私;尊重服务对象; 六、自觉维护义工团队和义工自身形象; 七、服从安排;遵守纪律; 八、着义工工作服,挂胸牌; 九、自己现场拍照时注意图片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 记者采访 一、不私自联系记者拍照 二、由管理人员推荐优秀义工接受采访 三、采访稿件事先准备好,内容要主要体现义工团队精神,不带个人帮扶行为 四、在记者采访拍照时不要在被采访人周围休息、逗留、拍照 五.精神饱满,拍照或摄像劳动场景时眼睛不要盯着镜头 第二十五条 宣传 一、理事会指定专人统一发布每次活动现场信息及各种通告 二、个人交流时不发有影响团队形象的图片 三、每次发布的活动信息中最大限度的显示有所有参加人员的单独劳动相片 四、所有发布的活动图片及视频属全体义工所有,全体义工均可合法使用 五、捐赠人与捐赠物品的合影 第二十六条 QQ群管理 理事会设立两个专用QQ群,准义工群和工式义工群 一、新加入义工为准义工,在准义工群 二、参加活动及捐赠累计达三次以上或者参加活动达到18个小时后方可转入正式义工群 三、正式义工群采用实名制 三、可以在QQ群自由正常聊天 四、有义工活动通告或重要议题时请停止或减少其他话题聊天,以便全体义工能及时收到信息 五、群内禁止恶意刷屏,禁止讨论政治有关话题,禁止发色情图片、链接及文字信息 六、群里人士皆平等,以礼待人,禁止辱骂、带有侮辱性字眼 七、禁止一人多号在同一个QQ群及打变相广告 八、禁止任何人或以外来单位的名义以及外来单位在QQ群发布广告及活动信息 九、加入QQ群的义工请自觉按标准改名字,不得以含有商业广告性质的网名出现,标准样:【HG】-实名或网名(正式义工群实行实名制) 十、不诬蔑、教唆、挑衅,寻兴滋事,进行人身攻击, 十一、禁止将个人情绪带到QQ群中,不强加与别人意志 十二、原则上不支持、不提倡在QQ群中发布私人信息(如联系电话、地址、相片等),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十三、禁止传教,不公开讨论宗教话题,尊重别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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