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宝区网络办 于 2015-7-24 17:53 编辑
近日,网友发帖“竹园路‘钉子户’有话要说”,认为政府在竹园路占地补偿过程中存在不公平问题,引起网民围观。我办现将有关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回复如下。 一、竹园路属居民的公共通道,地处居民集中区和学校密集区,在上下班和放学时段堵车十分严重,存在严重交通隐患。对此,市民反响强烈,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屡屡关注,拉通竹园路成为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竹园路中段道路改造,涉及泉口街道浏河社区11户居民。其中,涉及要拆除部分房屋进行补偿的有6户,涉及占地砍树进行补偿的有3户,另2户自行申报办理了房屋改建手续。2007年,对需拆除部分房屋的6户,依照当时的政策进行了依法补偿。2010年,市建委准予涉及占地砍树的3户办理6层房屋改建手续,因不涉及房屋拆迁问题,故无任何经济补偿。所在街道、社区,组织3户居民进行协调时,其中1户同意,2户不同意,故改造方案再次搁置。2011年,仍因其中1户的强烈阻挠,改造工程又一次搁置。 三、2015年5月22日,我区应广大市民的强烈要求,组织力量依法清除了竹园路公共道路上的障碍,一举拉通了长达7年的肠梗阻。本次清除障碍,只涉及树木不涉及房屋拆迁,对清除的树木已按标准给予了补偿。 四、公共通道属于广大群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我区将一如既往加大公共通道建设力度,依法维护市民权益。 东宝区网络办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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