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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居高不下 P2P网贷成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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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8-2 04: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我市2014年至今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一年多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46件,涉案金额高达50亿元,P2P网贷成重灾区。  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周建飞介绍,我市非法集资案件自2010年起数量猛增,此后居高不下,2013年全年受理案件达46件100人,案值30多亿元;2014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已达46件,70名被告被诉非法集资犯罪,案值总计达到50亿元,其中集资参与人数达8000多人。
  在2014年至今的46件案件中已有26件审结,但最终有财产可供发还的案件仅有11件,不少受害人血本无归。“非法集资获得的资金,要么由被告人用于个人消费挥霍,要么被用来支付高额利息。”周建飞说,非法集资案件的案发大都因被告人资金链断裂,已经造成较大损失,此时被告人个人的财产一般远不足以偿还相应款项,要想为受害人挽回损失难度不小。
  今年1月,案值高达10亿余元,受害人数以千计的陈评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市中院开庭,当时,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老板陈评给出24%—30%的年息,公开向社会招募资金。市中院刑二庭法官刘天虹说,不少投资人都被这高额的利息吸引,主动向其公司“送钱”,另外,陈评3名下属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鼓楼法院判处9—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超过30%的年息明显存在巨大风险,市民面对此类高息回报的承诺时应当提高警惕。”刘天虹介绍。
  近日,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P2P平台进行的借贷纠纷,市民王铭(化名)通过P2P平台向外“放贷”,90多万元借给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却本息难收。王铭将实际借款的陌生人告上法庭索赔,但却因为王铭是与P2P网站签订电子协议,授权网站将钱放贷,与被告之间并未形成借贷关系,法院最终驳回了王铭的诉请。也就是说,在上述情况下,王铭的钱只能向P2P平台讨要,而无法向实际借钱者讨要。
  据介绍,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近年来我市因为P2P平台引发的纠纷不断增长,仅秦淮法院一年就受理了30多起类似案件,其中有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根据市中院的统计,非法集资类案件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先、商业发达的秦淮区和鼓楼区。
  刘天虹说,早在2013年由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上,P2P这一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被列为须高度关注的风险领域之一。证监会后来发布的数据称,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成为目前集资诈骗重灾区。
  1、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许诺超高收益率;
  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
  5、宣传单上印制所谓的领导讲话等内容,用以证明其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6、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
  7、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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