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后“五一”和“十一”假期,持旅游年票游览规定的景区,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襄阳旅游年票于2012年5月1日正式发行,一张年票的价格为80元,目前有19个景区加盟。在此次调整之前,市民持旅游年票在一年内可不限时、不限次免费游玩。 为确保景区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市政府下设机构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决定,对旅游年票的具体使用规定进行调整:从即日起,市民持旅游年票,在每个加盟景区每天只能使用一次,重复使用无效;在“五一”和“十一”两个假期,市民持旅游年票游览加盟景区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为弥补损失的时间,旅游年票的使用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一年零十天。 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人员提醒,旅游年票仅限本人使用,使用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发现转借行为,旅游年票一律没收,且当事人3年内不能办理和使用旅游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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