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545|回复: 0

新教师职称制度出台 小学教师可评“教授”

[复制链接]
来自
广东
精华
3

1380

主题

2944

帖子

6758

积分

贵宾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6758

东湖服务奖章

IP属地: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5-9-8 16: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教师节来临之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公布了国务院通过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统一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教授),为中小学教师送上了一份节日大礼。

此次出台的新的职称制度,首次设置了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变原来的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为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中小学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对于此次出台的新的教师职称制度,我市中小学教师并不陌生。早在3年前,襄阳作为湖北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已在推行中小学教师评副高、正高职称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464名小学教师被评为副高职称,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刘丛华被评为正高职称,而全省小学教师中,只有两名教师被评为正高职称。

此次出台的新的教师职称制度,就要求创新评价机制,切实改变过去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0 收起 理由
荆襄居士 + 1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