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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旅游大市,黄冈旅游服务行业中有哪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存在哪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从9月18日至10月31日,我市将组织开展旅游服务业消费者公开评议活动。
根据省消委有关《通知》精神,市消委决定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对全市旅游服务行业进行一次社会评议活动。通过广大消费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介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调查评议,发现并纠正旅游行业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随意违约、欺客宰客、服务不尽责、处理纠纷不及时等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评议对象,包括全市辖区内旅游景点及旅行社(旅游公司)。评议内容涵盖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广告宣传、争议解决、服务态度、诚信服务和其他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不合理规定等方面。评议步骤按照问卷调查(可接受各地工作人员纸质问卷调查或登录黄冈消费维权网http://zt.hg.gov.cn/315/进行网络投票);在市内主流媒体开设评议专栏,公布评议热线,公开征集典型侵权线索;邀请法律专家,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点评;组织消费者进行消费体验,以及召开评议座谈会收集意见与建议等分步骤进行。评议时间安排:8月31日至9月17日为筹备阶段,9月18日至10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通报评议结果和劝谕整改阶段。
活动最后,根据通报评议结果和劝谕整改情况,市消委拟在全市旅游服务行业中公开表彰10家消费者满意度较高,且近年无违规违法记录、无重大投诉、无旅游安全事故的旅游服务单位,并颁发“黄冈市旅游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优秀单位”牌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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