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张先生打电话询问,他在一家企业上班,9月3日加班了一天,可单位却没按“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给他计算薪酬。对此,市人社局表示,9月3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法定节假日的不一样,劳动者加班只能拿“2倍工资”。 为使群众有时间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9月3日全国放假1天。对该天的加班费,人社部专门下发了通知: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襄阳市人社局称,人社部的通知说明了两点:第一、用人单位可以对9月3日加班了的工作人员安排调休,调休的同时还要支付正常的工资报酬;第二、用人单位不安排在9月3日加班了的工作人员进行调休,要支付“2倍的工资报酬”。 根据人社部的通知,9月3日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与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不一致,不能按照“3倍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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